Lecture 6: The Uncountability of the Real Numbers(实数的不可数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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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cture 6: The Uncountability of the Real Numbers(实数的不可数性)

概述

本讲回答两个表面上彼此无关、实际上共同构成本课程”分水岭”的问题:

  1. $\mathbb{Q}$ 可数(Assignment 1 已证),那么 $\mathbb{R}$ 可数吗?(源文件 Question 53) 答案是:先把实数写成十进制展开(Definition 55、Theorem 56), 再用 Cantor 对角线论证证明 $(0,1]$ 不可数(Theorem 57), 最后由 $(0,1]\subset\mathbb{R}$ 推出 $\mathbb{R}$ 不可数(Corollary 58)。
  2. 怎样严格地谈论”一个序列趋向于某个值”? 答案是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定义之一—— 序列收敛的 $\epsilon$-$N$ 定义(Definition 63)。

Lecture 1–5 一直在铺地基(集合与基数、有序域与最小上界性质、阿基米德性质、绝对值); Lecture 6 第一次把分析的核心机器——极限——正式装上。从本讲起直到 Lecture 25, 几乎每个定理的陈述里都会出现 $\forall\epsilon>0\ \exists M\in\mathbb{N}\ \forall n\ge M$ 这串量化词。 如果整讲只能记住一件事,那就是 Definition 63 中量化词的先后顺序

本讲还顺手补上三件此后天天要用的工具:

  • 三角不等式 $\vert x+y\vert \le\vert x\vert +\vert y\vert $(Theorem 51,Lecture 5 末尾预告过它的严格证明);
  • 反向三角不等式 $\vert \vert x\vert -\vert y\vert \vert \le\vert x-y\vert $(本文标注”补充”);
  • $\forall\epsilon>0,\ \vert x-y\vert <\epsilon\Rightarrow x=y$(Theorem 66)——把”任意小”翻译成”等于零” 的标准技巧,也是 Theorem 65(极限唯一)的最后一击。

此外还建立了序列的有界性(Definition 61)、序列与集合的区别(Remark 62) 与收敛的否定式(Negation 64):前者是 Lecture 8 证乘积极限的原料, 后者是判断发散的唯一合法工具——本讲就用它给 $(-1)^n$ 定性。


核心定义与直观解释

1. Remark 52:$\Delta$-inequality 记号。 源文件约定:三角不等式以后简记为 $\Delta$-inequality。这不是新内容,而是速记——后续证明会直接写”by $\Delta$-inequality”。 看到它就要立刻想起 $\vert x+y\vert \le\vert x\vert +\vert y\vert $ 及其推论 $\vert x_1+\cdots+x_k\vert \le\vert x_1\vert +\cdots+\vert x_k\vert $。 直观:绝对值是距离,先走 $x$ 再走 $y$,终点到起点的距离不会超过两段路程之和; 等号成立 $\iff$ $x,y$ 同号(或其中之一为 $0$)。

2. Question 53 与 Recall 54。 Question 53:如 Assignment 1 所证 $\mathbb{Q}$ 可数,那么 $\mathbb{R}$ 可数吗? Recall 54:集合 $A$ 可数,当且仅当 $A$ 有限或 $\vert A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 直观:可数就是”能排成一个无穷列表 $a_1,a_2,\dots$,一个不漏、一个不重”。 $\mathbb{Q}$ 能排队,容易让人误以为”数轴上的点也就这么多”;本讲会彻底粉碎这种错觉。 务必分清:“稠密”与”可数”是两回事——$\mathbb{Q}$ 在 $\mathbb{R}$ 中稠密却可数, $\mathbb{R}$ 不可数;”到处都有”绝不等于”数量一样多”。

3. Definition 55:十进制表示(用 $\sup$ 定义)。 设 $x\in(0,1]$,$d_{-j}\in\{0,1,\dots,9\}$。 称 $x$ 由数码 $\{d_{-j}\mid j\in\mathbb{N}\}$ 表示,记 $x=0.d_{-1}d_{-2}\cdots$,当且仅当

\[x=\sup\Big\{\,10^{-1}d_{-1}+10^{-2}d_{-2}+\cdots+10^{-n}d_{-n}\ \Big|\ n\in\mathbb{N}\,\Big\}. \tag{6.0}\]

(源文件用 $\bullet$ 表示小数点,即 $0\bullet d_{-1}d_{-2}\cdots$;本文用更常见的 $0.d_{-1}d_{-2}\cdots$。) 源文件的例子:$.2500=\sup{2\cdot10^{-1},\ 2\cdot10^{-1}+5\cdot10^{-2},\ 2\cdot10^{-1}+5\cdot10^{-2}+0\cdot10^{-3},\dots} =\sup{\frac15,\frac14}=\frac14$。注意其中的现象:零数码一出现,部分和就”停住不动”—— 前两项是 $\frac15$ 与 $\frac14$,此后每项仍等于 $\frac14$,故该集合只有两个元素。

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为什么写 $\sup$ 而不是”无穷和”?这是本讲最容易被忽略、也最能看出课程设计意图的细节: ① 技术原因——”无穷和” $\sum_{j=1}^\infty 10^{-j}d_{-j}$ 是级数 (series), 而级数的定义要到 Lecture 10 才建立(级数 $=$ 部分和序列的极限);此刻用它定义十进制表示是循环定义。 ② 逻辑原因——$\sup$ 是公理级对象:Lecture 3 由 LUB 性质保证非空有上界集合必有上确界, Lecture 4 把 LUB 定为 $\mathbb{R}$ 的定义性特征,所以 $\sup$ 是目前逻辑上最可靠的工具。 ③ 可操作原因——$\sup$ 自带两条判定法则(它是上界;比它小的数都不是上界), 恰好等价于”部分和永远不超过 $x$,却能任意逼近 $x$”,正是十进制表示的直观含义。 一句话:Definition 55 把”无限数码串”化归为”有限部分和集合的最小上界”, 确立了本课程的总策略——无限 $=$ 有限近似的上确界

【证明技巧总结】 用 $\sup$ 定义无限构造的三步:① 造出有限近似集合 $S$; ② 证 $S$ 非空且有上界;③ 用 $\sup$ 的两条判定法则,把关于 $x$ 的命题翻译成关于有限部分和的命题。 Lecture 10 定义级数、Lecture 17 定义积分,用的是同一套逻辑。

4. Remark 59:分析就是极限的研究。 源文件只有一句:Analysis is the study of limits. 这是本讲的”转轴”:Lecture 1–5 都只是准备,真正的分析从本讲下半段开始。 此后每一讲的定理,几乎都可翻译成”某类极限存在 / 可计算 / 可与某运算交换”。

5. Definition 60:实数序列。 实数序列是一个函数 $x:\mathbb{N}\to\mathbb{R}$; 记 $x(n)=x_n$,序列记作 $\{x_n\}_{n=1}^{\infty}$、$\{x_n\}$ 或 $x_1,x_2,\dots$。 直观:序列不是”一堆数”,而是编号方案——$n$ 是”时刻”,$x_n$ 是”第 $n$ 时刻的位置”, 天然携带顺序重复两种信息。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把它定义为函数而非集合,意义有二: ① 顺序被编码进定义域 $\mathbb{N}$ 的结构,$x_1$ 与 $x_2$ 角色不可互换; ② 重复被保留——函数在两点取同值是允许的,故 $\{(-1)^n\}$ 与 $\{1,1,1,\dots\}$ 是两个不同序列。 “子列”“单调”“最终”这类词汇全都依赖 $\mathbb{N}$ 的次序结构。

6. Definition 61:有界序列。 序列 $\{x_n\}$ 有界,当且仅当

\[\exists B\ge 0\ \text{使得}\ \forall n,\ \|x_n\|\le B . \tag{6.1}\]

直观:整条序列被夹在 $[-B,B]$ 里,一头也跑不出去。源文件的两个对比例子: $x_n=\frac1n$ 有界(因为 $\vert \frac1n\vert \le1$ 对一切 $n\in\mathbb{N}$ 成立,取 $B=1$); $x_n=n$ 无界(若 $\vert n\vert \le B$ 对一切 $n$ 成立,则 $B$ 是 $\mathbb{N}$ 的上界, 与阿基米德性质——$\mathbb{N}$ 在 $\mathbb{R}$ 中无上界——矛盾)。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$B$ 必须同时管住所有 $n$,不能随 $n$ 变化: ”$\exists B$”写在”$\forall n$”之前,顺序决定了 $B$ 是与 $n$ 无关的统一常数。 若写反成 $\forall n\exists B$,任何序列都有界(取 $B=\vert x_n\vert $ 即可),概念立即作废。 这个”$\exists$ 在 $\forall$ 前 $\Rightarrow$ 统一”的原则是本讲最需带走的思维。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 证”有界”:显式给出 $B$,再验证 $\vert x_n\vert \le B$,常用手段是放大 (源文件的链是 $\vert \frac1n\vert =\frac1n\le1$,用了 $n\ge1$)。证”无界”:写出否定式 $\forall B\ge0\ \exists n,\ \vert x_n\vert >B$,再用阿基米德性质取 $n>B$。

7. Remark 62:序列不同于集合。 源文件强调 A sequence is different from a set!: $-1,1,-1,1,\dots=\{(-1)^n\}_{n=1}^{\infty}$,而 $\{(-1)^n\mid n\in\mathbb{N}\}=\{-1,1\}$。 左边带角标的是序列(按 $\mathbb{N}$ 编号,有无穷多项);右边是值域集合(去掉顺序与重复,只剩两个元素)。 这不是文字游戏:”有界”“收敛”“单调”“子列”是序列的性质, “上确界”“上下界”“开闭”是集合的性质。把对象类型搞错,例如对集合 $\{-1,1\}$ 谈”是否收敛”,就是典型失分。

8. Notation 67:极限记号。 写 $x=\lim_{n\to\infty}x_n$ 或 $x_n\to x$,含义相同,都指 Definition 63 成立。 注意 $\lim$ 只在极限存在时才有意义:在证明收敛之前写 $\lim_{n\to\infty}x_n$,属于预设待证结论。


定理与完整证明(核心)

Theorem 51(Triangle Inequality,三角不等式)

陈述:$\forall x,y\in\mathbb{R}$,$\vert x+y\vert \le\vert x\vert +\vert y\vert $。

证明(照源文件):设 $x,y\in\mathbb{R}$。由绝对值的定义(Lecture 5 Definition 49), $x\le\vert x\vert $ 且 $y\le\vert y\vert $,两式相加得

\[x+y\le\|x\|+\|y\|. \tag{6.2}\]

同理 $-x\le\vert -x\vert =\vert x\vert $、$-y\le\vert -y\vert =\vert y\vert $,两式相加得 $-(x+y)\le\vert x\vert +\vert y\vert $。与 (6.2) 合起来:

\[-(\|x\|+\|y\|)\le x+y\le\|x\|+\|y\|.\]

由 Lecture 5 的定理($\vert z\vert \le c\iff -c\le z\le c$,$c\ge0$),取 $z=x+y$、$c=\vert x\vert +\vert y\vert $, 得 $\vert x+y\vert \le\vert x\vert +\vert y\vert $。$\blacksquare$

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全部力量来自把”绝对值不等式”翻译成”双边夹逼”:$\vert z\vert \le c$ 有两副面孔—— 距离面孔 $z\in[-c,c]$,代数面孔 $-c\le z\le c$。证明对 $z=x+y$ 从”上”(6.2)、”下”各夹一次, 夹逼完成后换回距离面孔。注意”下”那一步不是重算一遍, 而是把 $-x,-y$ 代进刚证好的 (6.2)——同一论证复用两次的省力技巧。 还要注意起点 $x\le\vert x\vert $ 与 $-x\le\vert x\vert $:凡涉及绝对值的估计,几乎都从这两条定义性不等式出发。

【证明技巧总结】双边夹逼:证 $\vert A\vert \le C$ 就分别证 $A\le C$ 与 $-A\le C$。 ② 符号无关性:把 $x,y$ 同时换成 $-x,-y$ 不改变结论形式,故只需一半工作量。 ③ 等号条件:等号成立 $\iff$ $x,y$ 同号或其中之一为 $0$;要证严格不等时,排除同号即可升级为 $<$。 ④ 推广:$\vert x_1+\cdots+x_k\vert \le\vert x_1\vert +\cdots+\vert x_k\vert $;Theorem 65 用的正是 $k=2$ 版, 写成 $\vert x-y\vert \le\vert x-x_n\vert +\vert x_n-y\vert $。 补充(不属于源文件):反向三角不等式 $\vert \vert x\vert -\vert y\vert \vert \le\vert x-y\vert $。 证明:把 Theorem 51 用于 $x=(x-y)+y$,得 $\vert x\vert \le\vert x-y\vert +\vert y\vert $,即 $\vert x\vert -\vert y\vert \le\vert x-y\vert $; 再用于 $y=(y-x)+x$,得 $\vert y\vert -\vert x\vert \le\vert x-y\vert $。两式合起来给出 $-\vert x-y\vert \le\vert x\vert -\vert y\vert \le\vert x-y\vert $,由 $\vert z\vert \le c\iff -c\le z\le c$ 得 $\vert \vert x\vert -\vert y\vert \vert \le\vert x-y\vert $。$\blacksquare$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它的用途是从”两数接近”推出”绝对值接近”(Lecture 8 证 $\lim\vert x_n\vert =\vert x\vert $、 Lecture 12 讨论 $\limsup$ 时都要用),证明是”分解—应用—再分解—再应用”的样板: 要比较两个对象,先把其中一个写成另一个加差。

Theorem 56(十进制表示的存在唯一性)

陈述(照源文件):对每个 $x\in(0,1]$,存在唯一的数码序列 $d_{-j}$ 使 $x=0.d_{-1}d_{-2}\cdots$ 且

\[0.d_{-1}d_{-2}\cdots d_{-n}<x\le 0.d_{-1}d_{-2}\cdots d_{-n}+10^{-n} \qquad(\forall n\in\mathbb{N}). \tag{6.6}\]

反过来,对每一组数码 $\{d_{-j}\mid j\in\mathbb{N}\}$,存在唯一的 $x\in[0,1]$ 使 $x=0.d_{-1}d_{-2}\cdots$。 源文件紧接着指出关键现象:$\frac12$ 的这种表示是 $0.4999\cdots$

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这条定理在本讲的作用不是”构造十进制”,而是给每个 $x$ 指定一个标准展开。 把 (6.6) 读成一份”身份证明”:若数码串 $d$ 与实数 $x$ 满足 (6.6),则 $d$ 就是 $x$ 的唯一标准展开。 之所以能”唯一化”,关键在于左边严格、右边弱:左边严格排除了”某个截断恰好等于 $x$” (即”终于全 $0$”型展开),右边弱则允许截断加余量、但排斥”终于全 $9$”型展开。 于是 $\frac12$ 的两个候选展开只有后者通过检验:$0.5000\cdots$ 在 $n=1$ 时要求 $0.5<0.5$,, 故不是标准展开;$0.4999\cdots$ 在 $n=1$ 时给出 $0.4<0.5\le0.5$,,故是标准展开。 一般地,一个实数恰有两个十进制展开,当且仅当其中一个”最终全 $9$”(另一个”最终全 $0$”); 标准展开取”最终全 $0$”的那个。条件 (6.6) 就是”标准”二字的精确定义。

【证明技巧总结】用严格/非严格不等号的不对称性做唯一化:给一族近似值 $\{a_n\}$ 配误差界 $\{\eta_n\}$,条件 $a_n<x\le a_n+\eta_n$ 就能锁定对应关系。 ② 把无限对象翻译成”有限截断 $+$ 误差”:(6.6) 的 $10^{-n}$ 就是第 $n$ 位之后全部余项的统一上界 (因 $\sum_{j>n}9\cdot10^{-j}=10^{-n}$)。③ 本讲只需”唯一”这一半:Theorem 57 全靠它把 “比较实数”化归为”比较数码串”。

Theorem 57(Cantor:(0,1] 不可数)

陈述:$(0,1]$ 不可数。

证明(照源文件,逐步展开):反证法。假设 $(0,1]$ 可数。由于它是无穷集(例如 $\frac1n\in(0,1]$ 对一切 $n$ 成立),由 Recall 54 存在双射 $x:\mathbb{N}\to(0,1]$。把每个 $x(n)$ 按 Theorem 56 写成标准展开:

\[x(n)=0.d^{(n)}_{-1}d^{(n)}_{-2}d^{(n)}_{-3}\cdots,\qquad d^{(n)}_{-j}\in\{0,1,\dots,9\}.\]

(源文件提醒:上标 $(n)$ 不是指数,只是”第 $n$ 个序列元素”的标签,即 $x$ 把 $n$ 映到数码族 $\{d^{(n)}{-j}\mid j\in\mathbb{N}\}$;下标 $-j$ 也只是位置编号。)现在构造数码 $e{-j}$:$e_{-j}=1$ 当 $d^{(j)}{-j}\ne1$,$e{-j}=2$ 当 $d^{(j)}{-j}=1$。即 $e{-j}$ 只取 $1$ 或 $2$,且**恒有 $e_{-j}\ne d^{(j)}{-j}$**。令 $y=0.e{-1}e_{-2}e_{-3}\cdots$。

第一步:$y$ 良定义,且 $0.e_{-1}e_{-2}\cdots$ 是它的唯一标准展开。 由于所有 $e_{-j}\ge1$(源文件原话 “since all $e_{-j}$ are positive”),对每个 $n\in\mathbb{N}$ 有

\[0.e_{-1}e_{-2}\cdots e_{-n}<y\le 0.e_{-1}e_{-2}\cdots e_{-n}+10^{-n}. \tag{6.7}\]

右边:$y$ 是部分和的上确界,故不超过”第 $n$ 个部分和 $+$ 尾部最大可能质量 $10^{-n}$”。左边严格:第 $n$ 位之后至少还有 $e_{-(n+1)}\ge1$,尾部至少贡献 $10^{-(n+1)}>0$,故 $y$ 严格大于第 $n$ 个部分和。这正是数码取 $\{1,2\}$ 而非 $\{0,\dots,9\}$ 的原因。 于是由 Theorem 56 的唯一性,(6.7) 说明 $0.e_{-1}e_{-2}\cdots$ 是 $y$ 的标准展开,特别地 $y\in(0,1]$。

第二步:$y$ 不等于任何 $x(n)$。 固定 $n$。由构造 $e_{-n}\ne d^{(n)}{-n}$。而 $0.d^{(n)}{-1}d^{(n)}{-2}\cdots$ 是 $x(n)$ 的标准展开,$0.e{-1}e_{-2}\cdots$ 是 $y$ 的标准展开;若 $x(n)=y$,则同一个实数 $y$ 有两个都满足 (6.6) 的标准展开,与 Theorem 56 的唯一性矛盾。故 $\forall n\in\mathbb{N},\ x(n)\ne y$。

第三步:矛盾。 $x$ 是满射,$y\in(0,1]$ 必等于某个 $x(n)$;但已证 $y$ 不等于任何 $x(n)$。矛盾。故 $(0,1]$ 不可数。$\blacksquare$

【关键细节:表示不唯一,以及源文件如何处理它】 十进制表示不唯一:$\frac12=0.5000\cdots=0.4999\cdots$;一般地 $0.d_{-1}\cdots d_{-k}999\cdots=0.d_{-1}\cdots(d_{-k}+1)000\cdots$($d_{-k}\le8$)。若不管此事,”第 $n$ 位不同 $\Rightarrow$ 实数不同”这一步是假的:两串可以逐位不同却表示同一个数。源文件用两条相互配合的机制规避陷阱,缺一不可:

  1. 取标准展开:每个 $x(n)$ 都取 Theorem 56 所给、唯一满足 (6.6) 的展开。于是”$x(n)=y$”能推出”两者标准展开逐位相同”,把比较实数化归为比较数码串。
  2. 把 $y$ 的数码限制在 $\{1,2\}$:这一手同时堵死两处漏洞。其一,它保证 $y$ 的串既“最终全 $9$”($9$ 不出现)也“最终全 $0$”($0$ 不出现),故其两个歧义展开中能被 (6.6) 选中的恰是 $0.e_{-1}e_{-2}\cdots$ 本身——源文件用 $e_{-j}\ge1$ 推出 (6.7) 的严格左不等式,说的正是这件事。其二,它保证”$e_{-n}\ne d^{(n)}{-n}$”真的把两者分开:即便 $d^{(n)}{-n}\in\{1,2\}$,规则也会取另一个值。

必须记住:对角线论证的合法性不是免费的,它依赖”标准十进制展开唯一”。作业或考试中若只写”取每位都不同的数”而不交代用的是 Theorem 56 的标准展开,论证就不完备。

【证明机制解说:自指结构】 Theorem 57 的骨架是一个自指 (self-reference) 结构:假设 $(0,1]$ 的元素可排成列表 $x(1),x(2),\dots$;这个列表本身也由 $(0,1]$ 的元素组成,处于”被枚举”范围之内;构造 $y$ 时让它的第 $n$ 位专门违反第 $n$ 个元素 $x(n)$ 的第 $n$ 位;于是 $y$ 与每个 $x(n)$ 都不同——可 $y$ 自己也是 $(0,1]$ 的元素,按假设本该出现在列表里。这与 Lecture 3 的 Cantor 定理($\vert A\vert <\vert \wp(A)\vert $)是同一机制:那里假设满射 $f:A\to\wp(A)$,构造 $D=\{a\in A\mid a\notin f(a)\}$,则 $D\in\wp(A)$ 却不在值域中。两者逐项对应:假设的满射是 $x:\mathbb{N}\to(0,1]$(Cantor 定理中是 $f:A\to\wp(A)$);被否定的对象是第 $n$ 位的”$e_{-n}\ne d^{(n)}_{-n}$”(Cantor 定理中是成员关系 $a\notin f(a)$);构造出的矛盾对象是 $y$(Cantor 定理中是 $D$);依赖的工具是 Theorem 56 的标准展开唯一性(Cantor 定理中是分离公理);结论相应为 $\vert (0,1]\vert >\vert \mathbb{N}\vert $ 与 $\vert A\vert <\vert \wp(A)\vert $。

所以 Theorem 57 是把 Lecture 3 的抽象 Cantor 定理”实例化”到实数上:$(0,1]$ 天然携带”坐标为 $\mathbb{N}$ 的无穷数码表”这一结构,抽象的”成员关系”被替换成具体的”第 $n$ 位是否相同”。(Assignment 3 第 2 题把这条联系算得更精确:只由数码 $1,2$ 构成的数集 $E$ 满足 $\vert E\vert =\vert \wp(\mathbb{N})\vert $。)

【证明技巧总结:对角化模式】 对角线论证是可复用的模板,共四步: ① 枚举——假设目标集合可数,排成二维阵列 $a(n,j)$,第 $n$ 行是第 $n$ 个元素的”第 $j$ 个特征”; ② 走对角线——只看 $(n,n)$ 位置的入口 $a(n,n)$; ③ 改每一位——构造 $b$,使 $b$ 的第 $n$ 个特征 $\ne a(n,n)$(用”二选一且必不同”的规则, 本讲即 $1\mapsto2$、其他 $\mapsto1$); ④ 收网——$b$ 与每行都不同,却按假设该出现在某一行,矛盾。 模板的要害在第 3 步:新对象的每个特征必须与原对象在同一坐标系下可比较; 在实数情形,这个”同一坐标系”恰由 Theorem 56 的标准展开提供——这是本讲的点睛之笔。 示意图(方括号标出被改写的对角位):

        列 j:   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...
   行 n
    1   x(1) =   0.[d]       d          d          d        ...
    2   x(2) =   0. d        [d]         d          d        ...
    3   x(3) =   0. d         d         [d]         d        ...
    4   x(4) =   0. d         d          d         [d]      ...
   ...  ...       ...        ...        ...        ...       ...

   对角数码:    d_{-1}^{(1)}  d_{-2}^{(2)}  d_{-3}^{(3)}  d_{-4}^{(4)} ...
   改写规则:    1 -> 2,   其余 -> 1
   新数 y  =   0. e_{-1}      e_{-2}       e_{-3}       e_{-4}      ...
  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|
                  v            v            v            v
              != d_{-1}^{(1)} != d_{-2}^{(2)} != d_{-3}^{(3)} != d_{-4}^{(4)}  (逐位都不同)

   结论:  y != x(n) 对每个 n 成立  ==>  x 不是满射  ==>  (0,1] 不可数

Corollary 58($\mathbb{R}$ 不可数)

陈述:$\mathbb{R}$ 不可数。 证明:由 Theorem 57,$(0,1]$ 不可数。而 $(0,1]\subset\mathbb{R}$,包含映射 $\iota:(0,1]\hookrightarrow\mathbb{R}$、$\iota(t)=t$ 是单射。若 $\mathbb{R}$ 可数,则它的任意子集也可数: 把 $\mathbb{R}$ 的可数列表逐项检查、删去不在 $(0,1]$ 中的项,剩下的就是 $(0,1]$ 的一个不重不漏的枚举。 于是 $(0,1]$ 可数,与 Theorem 57 矛盾。故 $\mathbb{R}$ 不可数。$\blacksquare$ (源文件只用一句”$(0,1]\subset\mathbb{R}$ 不可数!”点出此推论,本处补全逻辑衔接。)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这是一次“大集合包含小集合”的单向继承:不可数性由子集传给超集, 可数性由超集传给子集。口诀:子集不可数 $\Rightarrow$ 超集不可数;超集可数 $\Rightarrow$ 子集可数。 反方向都不成立:$\{0\}$ 可数却含于不可数的 $\mathbb{R}$;$\mathbb{R}$ 不可数却含可数的 $\mathbb{Q}$。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 标准写法:写清包含关系 → 引用已知不可数集合 → 反证转移结论。 不要只说”因为 $(0,1]\subset\mathbb{R}$”就完事,必须交代”可数集的子集可数”,否则逻辑链缺一环。

Definition 63(Sequence Convergence,序列收敛)—— 全讲重中之重

严格定义(源文件 Definition 63):序列 $\{x_n\}$ 收敛到 $x\in\mathbb{R}$,当且仅当

\[\forall\epsilon>0,\ \exists M\in\mathbb{N}\ \text{使得}\ \forall n\ge M,\ \|x_n-x\|<\epsilon . \tag{6.8}\]

记号:$x=\lim_{n\to\infty}x_n$ 或 $x_n\to x$(Notation 67)。收敛的序列称收敛的,否则称发散的; 发散也可定义为收敛的否定(见 Negation 64)。

(1)量化词顺序:逐字拆解。 定义由三个量化词依次嵌套,顺序不可交换

\[\underbrace{\forall\epsilon>0}_{\text{容差任取}}\ \underbrace{\exists M\in\mathbb{N}}_{\text{门槛依 }\epsilon\text{ 而定}}\ \underbrace{\forall n\ge M}_{\text{此后所有项}}\ \ \|x_n-x\|<\epsilon .\]

$\forall\epsilon>0$:对手先出招,无论他把容差压得多小($0.1$、$0.01$、$10^{-100}$),你都必须接得住—— 这就是”任意小”的全部含义。$\exists M\in\mathbb{N}$:你后出招,$M$ 是你的回应; 被允许看过 $\epsilon$ 之后再决定 $M$,依赖关系写成 $M=M(\epsilon)$ 合法且必须。 $\forall n\ge M$:最关键的一句——响应必须对全部尾项同时成立, 不是”有一些 $n$ 满足”,也不是”某个 $n$ 满足”。 一句忠告:读成”先 $\epsilon$,后 $M$,尾巴全中“。

(2)直观:$\epsilon$-邻域与”最终落进去”。 $\vert x_n-x\vert <\epsilon$ 的几何含义是 $x_n\in(x-\epsilon,x+\epsilon)$,即 $x_n$ 落在 $x$ 的 $\epsilon$-邻域内。定义说的是:

无论容差 $\epsilon$ 多小,序列从某一项(第 $M$ 项)起,永远待在 $x$ 的 $\epsilon$-邻域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容差 eps
                  <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>
   ---------------(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)---------------  R
                 x-eps          x           x+eps
                   ^           ^             ^
   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|
                   +--- x 的 eps-邻域 -------+

   项的位置(序号 n 向右增大):

   x_1  x_2        x_3   x_4  x_5   x_6     x_7   x_8    x_9   x_10 ...
    *    *          *     *    *     *       *     *      *     *
              (可能落在邻域外)     |     (此后全部落在邻域内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M 项
   |<--- 至多 M-1 个"坏项" --->|   |<---- 尾巴上全部满足 |x_n - x| < eps ---->|

   把 eps 缩小一半:

   -----------------(-----------------)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 R
                   x-eps/2     x    x+eps/2
   坏项可能变多(M 变大),但 "从某项起永远在里面" 这条性质必须仍然成立。

   收敛 = 对每一个 eps 都能找到这样的 M。
   不收敛 = 存在某个 eps_0,无论 M 取多大都做不到。

(3)为什么 $M$ 只能依赖 $\epsilon$,不能依赖 $n$——致命点。 若把定义写成 $\forall\epsilon>0\ \forall n\ \exists M$(即允许 $M$ 依赖 $n$), 则”$\forall n\ge M$”失去约束力:你可以对每个 $n$ 单独取一个比 $n$ 还大的 $M$, 使条件 $n\ge M$ 不被任何 $n$ 满足,整个命题空洞成立。后果是灾难性的: 按这种”定义”,$\lim_{n\to\infty}n=0$、$\lim_{n\to\infty}(-1)^n=17$ 都会成立, “收敛”一词将不携带任何信息(详见思考题 Q3)。 因此定义中的 $M$ 是对整条尾巴负责的统一门槛:$M$ 是一张”入场券”, 一旦发出,后面所有观众都必须持票进场,不能给每人发一张不同编号的票来应付检查。 这个”统一性 (uniformity)”思想,在 Lecture 12 的 $\limsup$、Lecture 19–20 的”一致连续”、 Lecture 25 的”一致收敛”里会被反复升级使用。

(4)具体示例(数值已用 python3 验算)。 取 $x_n=\frac1n$,候选极限 $x=0$。 此时 $\vert x_n-0\vert =\frac1n$,于是”$\frac1n<\epsilon$ 对一切 $n\ge M$ 成立”的一个充分条件是 $\frac1M<\epsilon$, 而按阿基米德性质总可取到这样的 $M$(源文件 Example 69 用的正是 $M^{-1}<\epsilon$ 这一形式)。

容差 $\epsilon$所需条件取到的 $M$验算 $\frac1M$是否 $<\epsilon$
$0.1$$\frac1M<0.1$$M=11$$0.0909090909\ldots$
$0.01$$\frac1M<0.01$$M=101$$0.0099009900\ldots$
$0.001$$\frac1M<0.001$$M=1001$$0.0009990009\ldots$

例如 $\epsilon=0.01$:取 $M=101$,则对一切 $n\ge101$ 有 $\frac1n\le\frac1{101}=0.00990099\ldots<0.01$。 注意 $M=100$ 不够:$\frac1{100}=0.01\not<0.01$。可见 $M$ 必须”够大”, 而”够大”的标准由 $\epsilon$ 决定:$\epsilon$ 缩小 $10$ 倍,$M$ 大致放大 $10$ 倍——这就是收敛速度的量化表达。

(5)反例:$(-1)^n$ 不收敛(直观版)。 序列 $-1,1,-1,1,\dots$ 在两个值之间来回跳。 若它收敛到某个 $x$,则从某项起全部项都要落在 $(x-\frac12,x+\frac12)$ 里; 但这个区间长度只有 $1$,而 $-1$ 与 $1$ 的距离是 $2$,故它不可能同时装下 $-1$ 与 $1$。 而序列每项都是 $-1$ 或 $1$,且两个值各出现无穷多次(偶数项、奇数项各成一列)。 因此任何长度 $1$ 的区间都装不下整条尾巴。这个直观在 Negation 64 之后会被写成严格证明。

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收敛定义是”有限多例外 $+$ 无限多达标“的精确化。 人们口头说”越来越接近”,这句话在数学上不可用:它没说”多近算近”,也没说”从哪一项开始”。 Definition 63 用 $\epsilon$ 与 $M$ 分别补齐这两件事——$\epsilon$ 把”多近”变成一个可任取的正数 (”任取”是处理”任意近”的唯一严格手段);$M$ 把”从某一项开始”变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。 于是模糊短语被替换为可以验证、否定、计算的命题。这就是 Remark 59”分析 $=$ 极限的研究”的真正含义: 分析不是研究”趋近”这个直觉,而是研究”$\forall\epsilon\exists M\forall n$”这套逻辑机器。

【证明技巧总结】 用定义证 $x_n\to x$ 的标准流程(此后每讲都重复): ① 先算差——写出 $\vert x_n-x\vert $ 的显式表达式,尽量化简、因式分解,或放大成关于 $n$ 的简单递减量; ② 定条件——把”$\vert x_n-x\vert <\epsilon$”反解成”$n>$(某个只含 $\epsilon$ 的量)”; ③ 选 $M$——用阿基米德性质(Lecture 5)取定 $M\in\mathbb{N}$ 使该条件成立, 最好写成 $M=\lfloor1/\epsilon\rfloor+1$ 这类显式公式; ④ 写结论——对任意 $n\ge M$,沿放大链倒推回去得 $\vert x_n-x\vert <\epsilon$。 放大(用 $\le$)允许,缩水(用 $\ge$)不允许;放大必须朝”更容易变小”的方向进行。 第 ④ 步常见形式是 $\vert x_n-x\vert \le\cdots\le\cdots<\epsilon$,箭头必须一路朝”$<\epsilon$”。

Negation 64(Not Convergent,发散的定义)

陈述(源文件):序列 $\{x_n\}$ 不收敛(发散),如果

\[\exists\epsilon_0>0\ \text{使得}\ \forall M\in\mathbb{N},\ \exists n\ge M\ \text{使}\ \|x_n-x\|\ge\epsilon_0 . \tag{6.9}\]

(1)否定式的推导。 按德摩根律($\neg\forall\to\exists$、$\neg\exists\to\forall$、 $\neg(P\Rightarrow Q)\to P\wedge\neg Q$)逐个否定 Definition 63:

\[\begin{aligned} &\neg\Big(\forall\epsilon>0\ \exists M\in\mathbb{N}\ \forall n\ge M,\ \|x_n-x\|<\epsilon\Big)\\ \iff\ &\exists\epsilon>0\ \neg\Big(\exists M\in\mathbb{N}\ \forall n\ge M,\ \|x_n-x\|<\epsilon\Big) \iff\ \exists\epsilon>0\ \forall M\in\mathbb{N}\ \neg\Big(\forall n\ge M,\ \|x_n-x\|<\epsilon\Big)\\ \iff\ &\exists\epsilon_0>0\ \forall M\in\mathbb{N}\ \exists n\ge M\ \text{使}\ \|x_n-x\|\ge\epsilon_0 . \end{aligned}\]

读法:存在一个”坏容差” $\epsilon_0$,使得无论门槛 $M$ 取多大,尾巴上总还有一项跑出 $\epsilon_0$-邻域。 注意最后的 $<$ 变成 $\ge$,这是最容易写错的一处。

(2)关于量词的一处技术说明。 源文件 Negation 64 以”$\{x_n\}$ is not convergent”为标题, 却把式子写成固定 $x$ 的形式。严格说,“发散”应是”对一切候选 $x$ 都不收敛”

\[\{x_n\}\ \text{发散}\iff \forall x\in\mathbb{R},\ \exists\epsilon_0>0\ \forall M\in\mathbb{N}\ \exists n\ge M,\ \|x_n-x\|\ge\epsilon_0 .\]

最外层多出的 $\forall x$ 表示:不管别人提出哪个数当极限,你都能找出坏容差把它否掉。 实际做题时,Negation 64 通常用于处理”反设 $x_n\to x$”的情形:先固定反证假设给出的候选 $x$, 再挑 $\epsilon_0$ 制造矛盾——这正是下面 $(-1)^n$ 的证法。

(3)用 Negation 64 完整证明 $(-1)^n$ 发散。 命题:$x_n=(-1)^n$(即 $x_1=-1,x_2=1,x_3=-1,\dots$)发散。 证明:设 $x\in\mathbb{R}$ 为任意候选极限。我们证明 $\exists\epsilon_0>0$ 使 $\forall M\in\mathbb{N}$ 都存在 $n\ge M$ 满足 $\vert x_n-x\vert \ge\epsilon_0$,从而由 Negation 64 知 $x_n\not\to x$;因 $x$ 任意,序列发散。 取 $\epsilon_0=\frac12$,设 $M\in\mathbb{N}$ 任意,分两种情形:

  • 情形 1:$\vert x-1\vert \ge\frac12$。 取 $n$ 为满足 $n\ge M$ 的偶数(如 $2\lceil M/2\rceil$; 这种偶数必存在)。此时 $x_n=1$,故 $\vert x_n-x\vert =\vert 1-x\vert \ge\frac12=\epsilon_0$。
  • 情形 2:$\vert x-1\vert <\frac12$。 此时 $x>1-\frac12=\frac12$,故 $\vert -1-x\vert =x+1>\frac32>\frac12$。 取 $n$ 为满足 $n\ge M$ 的奇数(如 $2\lceil M/2\rceil-1$,若小于 $M$ 再 $+2$)。 此时 $x_n=-1$,故 $\vert x_n-x\vert =\vert -1-x\vert >\frac12=\epsilon_0$。

两种情形穷尽所有 $x\in\mathbb{R}$,且每种情形都能在任意远的尾部找到违反项。 因此 $\forall x\in\mathbb{R}$,$x_n$ 都不收敛到 $x$,即 $\{(-1)^n\}$ 发散。$\blacksquare$ (顺带看到:$x=1$ 时 $\vert x-1\vert =0<\frac12$ 落入情形 2,此时 $\vert -1-1\vert =2>\frac12$; $x=-1$ 时 $\vert x-1\vert =2\ge\frac12$ 落入情形 1,此时 $\vert 1-(-1)\vert =2\ge\frac12$。 所以 $\epsilon_0=\frac12$ 这一个常数把 $x=\pm1$ 也一并否掉了。)

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否定式证明的机制是“打地鼠”:对方(收敛性)必须提供一个统一门槛 $M$, 你只需指出”门槛之后还有地鼠冒头”。因为 $M$ 任意,你必须给出无穷多个冒头点(对每个 $M$ 一个), 而不能只举一个反例项。这里两列子序列(偶数项恒为 $1$、奇数项恒为 $-1$)恰好提供了无穷多个冒头点。 另外,$\epsilon_0$ 必须是不随 $M$ 变化的固定正数;若允许它随 $M$ 缩小, 就又能把一切序列”证明”成收敛的。

【证明技巧总结】挑一个把候选值一分为二的 $\epsilon_0$:这里 $\{x_n\}$ 只取 $\pm1$, 两者距离为 $2$,取 $\epsilon_0=\frac12<\frac22$ 就能保证每个候选 $x$ 至少被其中一个值抛在 $\frac12$ 之外。 一般地,若序列在两个相距 $d$ 的值上各出现无穷多次,取 $\epsilon_0<d/2$ 即可。 ② 对候选 $x$ 分类讨论,每类指定”用哪一列子序列来违反”。 ③ “对每个 $M$ 都要给 $n$”——必须写”取 $n\ge M$ 的偶数/奇数”,而不是只写”取 $n=2$”。 ④ 若序列含无界子列,更快:用阿基米德性质对任意 $x$ 取 $n$ 使 $\vert x_n\vert >\vert x\vert +1$, 则 $\vert x_n-x\vert \ge\vert x_n\vert -\vert x\vert >1=\epsilon_0$(用了补充的反向三角不等式)。

Theorem 65(极限唯一性)

陈述(源文件):若 $\{x_n\}$ 收敛到 $x$ 且收敛到 $y$,则 $x=y$。换言之,收敛序列的极限唯一。 证明(照源文件):设 $x_n\to x$ 且 $x_n\to y$。我们将证明 $\forall\epsilon>0,\ \vert x-y\vert <\epsilon$, 再引用 Theorem 66 得 $x=y$。

  1. 由 $x_n\to x$:对给定 $\epsilon>0$ 存在 $N_1\in\mathbb{N}$ 使 $\forall n\ge N_1$,$\vert x_n-x\vert <\frac{\epsilon}{2}$。
  2. 由 $x_n\to y$:对同一个 $\epsilon>0$ 存在 $N_2\in\mathbb{N}$ 使 $\forall n\ge N_2$,$\vert x_n-y\vert <\frac{\epsilon}{2}$。
  3. 令 $N=\max\{N_1,N_2\}$,则对一切 $n\ge N$ 两条同时成立,于是由三角不等式
\[\|x-y\|\le\|x-x_n\|+\|x_n-y\|<\frac{\epsilon}{2}+\frac{\epsilon}{2}=\epsilon . \tag{6.12}\]

(第一个不等号用 Theorem 51,把 $x-y$ 拆成 $(x-x_n)+(x_n-y)$,并用了 $\vert x-x_n\vert =\vert x_n-x\vert $。)

  1. (6.12) 说明 $\forall\epsilon>0,\ \vert x-y\vert <\epsilon$;由 Theorem 66 得 $x=y$。$\blacksquare$

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核心是“同一个 $n$ 必须同时服务两个收敛性”:序列对 $x$、对 $y$ 各给出一个门槛, 要让三角不等式在中转站 $x_n$ 处起作用,就必须取一个同时越过两个门槛的 $n$, 这就是 $N=\max\{N_1,N_2\}$ 的来历。极端重要的习惯:每当需要多个”最终成立”的条件同时生效,就取 max。 (若需要的是”存在无穷多个 $n$”,对应工具是子列,见 Lecture 11。) 为什么把 $\epsilon$ 拆成两份? 右边出现两项误差,每项都要小于某个量而两项之和要小于 $\epsilon$, 最经济的分配是各给 $\epsilon/2$。这个”$\epsilon/2$ 技巧“是分析中最常用的记账方式; 若有 $k$ 项误差,就各给 $\epsilon/k$(或按几何级数分配 $\epsilon/2,\epsilon/4,\dots$)。

【证明技巧总结】中转站技巧:估计 $\vert x-y\vert $ 时插入一个”已知同时接近双方”的 $x_n$。 ② $\epsilon/2$ 分配 $+$ $\max$ 门槛:多项误差各占一份,门槛取最大。 ③ 把唯一性化归为”距离为零”:先证 $\vert x-y\vert $ 小于任意正数,再用 Theorem 66; 这条路线比直接取 $\epsilon=\vert x-y\vert $ 更模块化,源文件正是这么组织的。 ④ 不依赖几何直觉(如”两点不可能同时是聚点”),纯靠定义与三角不等式—— 这正是 Definition 63 的价值:它让”极限”成为可以纯逻辑推演的代数对象。

Theorem 66($\forall\epsilon>0,\ \vert x-y\vert <\epsilon\Rightarrow x=y$)

陈述:设 $x,y\in\mathbb{R}$。若 $\forall\epsilon>0$ 都有 $\vert x-y\vert <\epsilon$,则 $x=y$。 证明(照源文件):反证法。假设 $x\ne y$,则 $\vert x-y\vert >0$。取 $\epsilon=\frac{\vert x-y\vert }{2}>0$, 把假设用于这个具体的 $\epsilon$:

\[\|x-y\|<\frac{\|x-y\|}{2}\quad\Longrightarrow\quad \frac{\|x-y\|}{2}<0 ,\]

这与 $\vert x-y\vert >0$ 矛盾。故 $x=y$。$\blacksquare$ (源文件此处印成 $\vert x-y\vert \le\frac{\vert x-y\vert }{2}\Rightarrow\frac{\vert x-y\vert }{2}<0$,其中”$\le$”应为”$<$”; 这是笔误,结论与逻辑不受影响,因为真正使用的是假设里的严格不等式。我们按严格不等号理解。)

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这条定理看起来”太基本”,但它是整个分析中最常被引用的引理。 它的逻辑是”用一个精心挑选的 $\epsilon$ 把’任意小’变成’零’“: 假设距离是个正数 $d$,取 $\epsilon=d/2$ 就与”小于任何正数”冲突——因为 $d<\frac{d}{2}$ 要求 $d<0$。 务必点明:这是后续所有”$\forall\epsilon>0,\ \vert L\vert <\epsilon\Rightarrow L=0$”型论证的来源—— 只需令 $L=x-y$。凡证明里出现”因为对任意 $\epsilon>0$ 都有 $\vert \cdot\vert <\epsilon$,所以这个量等于 $0$”, 背后都是 Theorem 66。典型场合:Lecture 8 证 $x_n+y_n\to x+y$ 与乘积法则; Lecture 10 的 Theorem 122(级数收敛的 Cauchy 判据);Lecture 11 证子列极限等于原极限; Lecture 17 之后证两个积分、两个函数相等(差小于任意 $\epsilon$)。 一个常见变体(补充):若 $a\in\mathbb{R}$ 满足 $\forall\epsilon>0,\ a\le\epsilon$,则 $a\le0$—— 同样反证:若 $a>0$,取 $\epsilon=a/2$ 得 $a\le a/2$,矛盾。处理 $\le$ 型的量(如”$B$ 是上界”)时更顺手。

【证明技巧总结】反证 $+$ 取一半:令 $\epsilon$ 等于那个”应该为零的量”的一半。 ② 把假设用在特定的 $\epsilon$ 上——定义里的 $\forall\epsilon>0$ 是一张空白支票,你要主动填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数。 ③ 注意符号方向:从 $d<\frac{d}{2}$ 推出的矛盾是 $d<0$,与 $d>0$ 冲突,不要写成”$d<d$”这种不合法的一步。 ④ 记住这条引理的名字与用法,因为后续课程会反复”默默使用”它而不再说明。

Example 68(常数列的极限)

陈述(源文件):设 $x_n=c$ 对一切 $n\in\mathbb{N}$ 成立,则 $\lim_{n\to\infty}x_n=c$。 证明(照源文件):设 $\epsilon>0$,取 $M=1$。则对一切 $n\ge1$,$\vert x_n-c\vert =\vert c-c\vert =0<\epsilon$。$\blacksquare$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常数列是”极限存在性”的最廉价例子:误差恒为 $0$,与 $n$ 和 $\epsilon$ 都无关, 故取最小门槛 $M=1$ 就够。它的作用是校准定义:若某个”收敛定义”不能立刻接受常数列, 那个定义一定写错了。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 遇到”误差与 $n$ 无关”的序列(常数列,以及误差在化简中被消掉的序列), 门槛可取 $M=1$。注意源文件用 $M=1$ 而非 $M=0$:门槛往小取只会加强命题。 但反之,把 $M$ 取小不能用来对付那些误差尚未变小的序列。

Example 69($\lim\frac1n=0$)

陈述(源文件):$\lim_{n\to\infty}\frac1n=0$。 证明(照源文件):设 $\epsilon>0$。由阿基米德性质,取 $M\in\mathbb{N}$ 使 $M^{-1}<\epsilon^{-1}$ (即 $M>\frac1\epsilon$)。则对一切 $n\ge M$,

\[\left|\frac1n-0\right|=\frac1n\le\frac1M\le\epsilon . \qquad\blacksquare\]

关于最后一步:源文件写 $\frac1M\le\epsilon$。由 $M^{-1}<\epsilon^{-1}$ 且两者皆正,取倒数须反向, 得 $\frac1M<\epsilon$,故 $\frac1M\le\epsilon$ 当然成立(弱结论是强结论的推论)。 两种写法都可接受;写严格不等号与 Definition 63 的字面形式更贴近, 写 $\le$ 在很多教材中同样被视为已证(因为 $\epsilon$ 任意,把 $\epsilon$ 换成 $\epsilon/2$ 即可)。 本课程作业中建议写 $<\epsilon$ 以确保无争议。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这个例子的全部内容就是”把 $\epsilon$ 翻译成 $n$ 的下界“: $\frac1n<\epsilon\iff n>\frac1\epsilon$,而”存在自然数大于 $\frac1\epsilon$”正是阿基米德性质 (Lecture 5:$\mathbb{N}$ 在 $\mathbb{R}$ 中无上界)。因此 Example 69 $=$ Definition 63 $+$ 阿基米德性质,二者缺一不可。 这也说明 $\epsilon$-$N$ 论证不是靠直觉,而是靠”存在足够大的自然数”这条实数性质在支撑。 再补一条”$n\ge M$ 的单调性”观察:因 $\frac1n$ 关于 $n$ 递减,只需验 $n=M$ 这一项, 更大的 $n$ 自动更好($\frac1n\le\frac1M$)——这就是”要证尾巴全中,先证门槛那一项”的减压手段。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翻译:把目标不等式反解成关于 $n$ 的条件(此处 $n>\frac1\epsilon$)。 ② 取整:用阿基米德性质把”存在实数 $>\frac1\epsilon$”升级为”存在自然数 $M$”, 写成 $M=\lfloor1/\epsilon\rfloor+1$(详见思考题 Q1)。 ③ 单调放大:$n\ge M\Rightarrow\frac1n\le\frac1M$,把”对一切 $n\ge M$”压缩成一个数。 ④ 保持记法一致:源文件全程使用 $M^{-1}$ 这种幂记法,与 $10^{-n}$、$d_{-j}$ 的下标记法一致。

补充(不属于源文件):收敛 $\Rightarrow$ 有界

命题:若 $\{x_n\}$ 收敛,则 $\{x_n\}$ 有界(Definition 61)。 证明:设 $x_n\to x$。把 Definition 63 用于 $\epsilon=1$:存在 $M\in\mathbb{N}$, 使对一切 $n\ge M$ 有 $\vert x_n-x\vert <1$。于是对一切 $n\ge M$,

\[\|x_n\|=\|(x_n-x)+x\|\le\|x_n-x\|+\|x\|<1+\|x\| .\]

(用了 Theorem 51 的分解。)前 $M-1$ 项可能很大,也可能没被 $\epsilon=1$ 那段论证覆盖; 但 $M-1$ 是有限个数,可以取最大值:

\[B=\max\big\{\|x_1\|,\ \|x_2\|,\ \dots,\ \|x_{M-1}\|,\ \|x\|+1\big\}.\]

这是有限个实数中的最大者,由 Lecture 3/4 的结论它是实实在在的实数;又 $\vert x\vert +1>0$,故 $B\ge0$。 对任何 $n\in\mathbb{N}$:若 $n\le M-1$ 则 $\vert x_n\vert \le B$;若 $n\ge M$ 则 $\vert x_n\vert <\vert x\vert +1\le B$。 两情形合起来给出 $\forall n,\ \vert x_n\vert \le B$,即 $\{x_n\}$ 有界。$\blacksquare$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 这是”有限部分暴力处理,无限部分用收敛性处理“的样板: 无限多项无法直接取 max,但门槛之后的项被 $\vert x\vert +1$ 统一管住;门槛之前只有 $M-1$ 项,取 max 合法。 “把无限问题切成’有限段 $+$ 尾巴’“是本课程最重要的构图方式之一, Lecture 10 的级数判据、Lecture 24 的 Riemann 可积性证明都靠它。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选 $\epsilon=1$(任何固定正数都行,选 $1$ 最省字)。 ② 插入中转站 $x$,用三角不等式把 $\vert x_n\vert $ 放大成 $\vert x_n-x\vert +\vert x\vert $。 ③ 有限取 max,无限用一致界,最后合成一个 $B$。 ④ 记住用途:Lecture 8 证乘积法则 $x_ny_n\to xy$ 时需要 $\vert x_n\vert $ 有界来控制 $\vert x_ny_n-xy\vert \le\vert x_n\vert \vert y_n-y\vert +\vert y\vert \vert x_n-x\vert $;证”有界 $\times$ 无穷小 $\to$ 无穷小” (Theorem 89(3) 所在的那组结论)时同样需要它。没有这条引理,乘积法则就得从定义硬做。


与教材的对应

本讲对应 [JL](Lebl, Basic Analysis: Introduction to Real Analysis, Vol. I§1.2、§1.3、§1.5、§2.1。 课程材料中有四处可直接对上。

(1)Assignment 3(Reading Sections 1.2, 1.3, 1.4, 1.5, 2.1;Due Sept 25, 2020)第 3(b) 题。 题面:证明无理数集 $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$ 不可数;可以使用课堂上讨论过的两条事实 ($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$ 无穷、$\mathbb{R}$ 不可数)而不加证明。 这道题直接使用 Corollary 58:由 3(a)(两个不交的可数无穷集之并仍可数无穷)反证—— 若 $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$ 可数,又由 Assignment 1 已知 $\mathbb{Q}$ 可数, 且 $\mathbb{R}=\mathbb{Q}\cup(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)$ 是两不交集合之并,则 $\mathbb{R}$ 可数, 与 Corollary 58 矛盾。注意题面允许引用”$\mathbb{R}$ 不可数”,但不允许引用”无理数集不可数”——那正是要证的。 同一份 Assignment 3 里另有两道与本讲密切相关的题:

  • 第 2 题:$E=\{x\in(0,1):\forall j\in\mathbb{N},\exists d_{-j}\in\{1,2\},\ x=0.d_{-1}d_{-2}\cdots\}$, 证 $\vert E\vert =\vert \wp(\mathbb{N})\vert $;提示是 $f(x)=\{j:d_{-j}=2\}$。它把 Theorem 57 的机器用到极致: 对角线上”二选一”的数码集合与 $\mathbb{N}$ 的子集(即 $\wp(\mathbb{N})$ 的元素)一一对应, 是 Lecture 3 Cantor 定理与 Theorem 57 之间的显式桥梁。注意 $E$ 把数码限定为 $\{1,2\}$, 正是为了消除十进制表示的二义性——与 Theorem 57 中 $e_{-j}\in\{1,2\}$ 的设计完全同源。
  • 第 6 题:证 $\lim_{n\to\infty}\frac{1}{20n^2+20n+2020}=0$。这是 Example 69 的”练习版”: 先放大 $\frac{1}{20n^2+20n+2020}\le\frac{1}{20n^2}\le\frac1n$($n\ge1$), 再照 Example 69 的流程取 $M$。放大是这里唯一的技术难点。

(2)Assignment 4(Reading Sections 2.1, 2.2;Due Oct 2, 2020)。 阅读范围 §2.1、§2.2 正好覆盖本讲下半段(Definition 60–63、Theorem 65/66)与下一讲的部分内容。 与本讲直接相关的题:

  • Exercise 2.2.3 与 Exercise 2.2.5(教材编号,位于 [JL] §2.2”极限的进一步性质”一节): 是 Theorem 65/66 那套”$\epsilon/2$ $+$ $\max$ $+$ 三角不等式”技术的直接演练。 做题时把本讲的四步流程(算差 → 定条件 → 选 $M$ → 写结论)当模板抄用即可。
  • 第 1 题(开集、闭集)开集定义为 $\forall x\in U\ \exists\epsilon>0,\ (x-\epsilon,x+\epsilon)\subset U$;闭集定义为 $F^c$ 是开集。(a) 证 $[a,b]$ 闭;(b)(c) 判断 $\mathbb{Z}$、$\mathbb{Q}$ 是否闭。注意这里的 $\epsilon$ 与本讲 Definition 63 的 $\epsilon$ 是同一种用法(任取的正容差),只是 $\exists\epsilon$ 出现的位置不同。$\mathbb{Q}$ 不是闭集,其证明最终仍回到”序列极限”:取有理数列收敛到无理数(用 Lecture 5 的稠密性),配合第 3 题。
  • 第 3 题:若 $F$ 闭、$\{x_n\}\subset F$ 且 $x_n\to x$,则 $x\in F$——这是”闭集 $=$ 对序列极限封闭“,用到 Definition 63 与 Negation 64 的配合。
  • 第 6 题:$a_0=\sup A$ $\iff$ 存在 $A$ 中的序列 $\{a_n\}$ 使 $a_n\to a_0$。提示用的正是 $a_0-\frac1n<a_n\le a_0$——即”用 $\frac1n\to0$(Example 69)把 $\sup$ 的 $\epsilon$ 刻画(Lecture 5)转化成序列极限”。这是本讲与 Lecture 5 交汇最紧密的一题。
  • 第 7 题(聚点 cluster point):$x$ 是 $E$ 的聚点 $\iff$ $\forall\epsilon>0$,$(x-\epsilon,x+\epsilon)\cap E\setminus\{x\}\ne\emptyset$;并证聚点集是闭集。题面提示的 $(x-\frac1n,x+\frac1n)$ 又一次使用 Example 69。

(3)Midterm(Oct 16, 2020)第 1 题 (b)(c)。 (b) 当 $E\subset\mathbb{R}$ 可数时,补集 $\mathbb{R}\setminus E$ 一定不可数吗?(c) 当 $E$ 不可数时,补集一定可数吗?均要求说明理由。

  • (b) 答:是,必定不可数。 若 $\mathbb{R}\setminus E$ 可数,则 $\mathbb{R}=E\cup(\mathbb{R}\setminus E)$ 是可数集与可数集之并,由可数性基本性质(Assignment 3 第 3(a) 题)$\mathbb{R}$ 可数,与 Corollary 58 矛盾。核心结论:不可数集减去可数集仍不可数。
  • (c) 答:否,不一定。 取 $E=[0,1]$(不可数),则 $\mathbb{R}\setminus E=(-\infty,0)\cup(1,\infty)$ 也不可数;另一个更”数学味”的反例是 $E=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$(由第 3(b) 题知它不可数),但它的补集 $\mathbb{Q}$ 却可数。两种情形都能实现,故答案为否。

这两小问说明可数性对”取补集”没有良好的保持规律,唯一的硬结论是单向的”$\mathbb{R}$ 不可数,故可数集的补集不可数”。这是本讲”$\mathbb{R}$ 不可数”的第一个非平凡推论。

(4)与 [JL] 章节的逐条对应。 Theorem 51 与 Remark 52(三角不等式、$\Delta$-inequality 记号) 对应 §1.2;Definition 55 与 Theorem 56(十进制表示、展开的存在唯一性)对应 §1.3; Theorem 57 与 Corollary 58($(0,1]$ 与 $\mathbb{R}$ 不可数、对角线论证)对应 §1.3; Definition 60、61、63(序列、有界、收敛)对应 §1.5;Negation 64、Theorem 65、66(发散、极限唯一、 距离为零引理)对应 §1.5 与 §2.1;Example 68、69(常数列、$\frac1n\to0$)对应 §1.5; 本文补充的”收敛 $\Rightarrow$ 有界”对应 §2.1(有界性与极限的代数运算)。

一处提醒:源文件编号(51、55、57、63、65、66 等)是本课程讲义自己的连续编号, 与 [JL] 书中的定理号(如 1.2.1、1.5.4、2.2.3)并不一致。引用教材时以 [JL] 编号为准, 引用课堂结论时用讲义编号。


与其他讲次的关联

(1)Theorem 51(三角不等式)→ Lecture 8 的全部证明。 三角不等式是本课程此后出现频率最高的不等式。Lecture 8 证明极限的四则运算时,每一步都要插入中转站并放大:

\[\|(x_n+y_n)-(x+y)\|\le\|x_n-x\|+\|y_n-y\|, \qquad \|x_ny_n-xy\|\le\|x_n\|\,\|y_n-y\|+\|y\|\,\|x_n-x\|,\]

前者是最朴素的 $\Delta$-inequality,后者还要配合补充命题”收敛 $\Rightarrow$ 有界”把 $\vert x_n\vert $ 换成常数 $B$。可以说:Lecture 8 的每一条极限运算法则,都是一次”插入中转站 $+$ 用三角不等式放大”的操作。 若 Theorem 51 不成立,整个极限代数会立刻崩塌。

(2)Theorem 66 → Lecture 8 的 Theorem 94 与”$\forall\epsilon>0,\vert L\vert <\epsilon\Rightarrow L=0$”。 Theorem 66 提供的是一条把”任意小”清零的通道。Lecture 8 的 Theorem 94 与 Lecture 10 的 Theorem 122(级数的 Cauchy 判据)中,凡出现”因为对任意 $\epsilon>0$ 都有 $\vert L\vert <\epsilon$,所以 $L=0$”,依据都是 Theorem 66(取 $L=x-y$)。相似地,”对任意 $\epsilon>0$ 有 $\vert L\vert \le\epsilon$,所以 $L=0$”(只差等号)依据的是本文补充的变体。请把 Theorem 66 当成一张常用的空白支票:写证明时先设法得到 $\forall\epsilon>0,\vert \cdot\vert <\epsilon$,剩下的交给它。

(3)Definition 63 → Lectures 7–12 的全部内容。 Definition 63 是整个课程的总开关:Lecture 7 讲序列极限的基本性质(唯一性、有界性、四则运算、夹逼);Lecture 8 讲极限的代数运算与序关系(Theorem 89 那一组)、乘积极限、Theorem 94 所在的一组结论;Lecture 9–10 讲单调收敛定理、子列、Bolzano–Weierstrass、Cauchy 列、级数;Lecture 11–12 讲 $\limsup$、$\liminf$。这些内容没有一个能绕开”$\forall\epsilon>0\ \exists M\ \forall n\ge M$”。更远地说,Lecture 19–25 的连续性、可微性、Riemann 积分、函数列的一致收敛,都是把这套定义从”$\mathbb{N}$ 上的 $\epsilon$-$N$”升级为”$\mathbb{R}$ 上的 $\epsilon$-$\delta$”。Lecture 6 学不好,后面二十讲都会变成背公式。

(4)Theorem 57 的对角线论证 → Lecture 3 的 Cantor 定理。 两者是同一模式的抽象版与具体版(对照表见 Theorem 57 的【证明机制解说】)。 Lecture 3 的 Cantor 定理 $\vert A\vert <\vert \wp(A)\vert $ 给出”没有最大的基数”;Theorem 57 给出 $\mathbb{R}$ 不可数, 从而 $\vert \mathbb{N}\vert <\vert \mathbb{R}\vert $。串起来还能看到 $\vert \mathbb{R}\vert =\vert \wp(\mathbb{N})\vert $(即连续统假设所讨论的基数), 这正是 Assignment 3 第 2 题($\vert E\vert =\vert \wp(\mathbb{N})\vert $)的用意。 此外,对角线方法在后续课程还会再次出现:Lecture 10 用它处理某些级数与序列构造问题, 更远的课程用它证明停机问题不可判定、一阶逻辑的不可判定性—— 它们的第 3 步都是”构造一个对象专门违反第 $n$ 个对象的第 $n$ 个特征”。

(5)”收敛 $\Rightarrow$ 有界” → Lecture 8 的 Theorem 89(3)。 本讲补充证明的命题,在 Lecture 8 会以 Theorem 89 的一部分(第 (3) 条那一组)出现, 典型形式是”有界序列 $\times$ 无穷小序列 $\to$ 无穷小“或”收敛序列有界”。 用途非常具体:证 $x_ny_n\to xy$ 时,

\[\|x_ny_n-xy\|\le\|x_n\|\,\|y_n-y\|+\|y\|\,\|x_n-x\|,\]

其中 $\vert x_n\vert \le B$ 这个统一界只能由”收敛 $\Rightarrow$ 有界”提供。 没有这条引理,乘积法则的证明就必须改用其他技巧。它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推论: 有界是收敛的必要条件——故”无界”可作为”发散”的快速判据。


关键要点

  1. 三角不等式 $\vert x+y\vert \le\vert x\vert +\vert y\vert $ 是全部估计的起点,证明靠”双边夹逼 $+$ 绝对值定义不等式 $x\le\vert x\vert $、$-x\le\vert x\vert $”。多项目版 $\vert \sum x_i\vert \le\sum\vert x_i\vert $ 与反向版 $\vert \vert x\vert -\vert y\vert \vert \le\vert x-y\vert $ 都要能随手写出。
  2. 十进制表示用 $\sup$ 定义,不用无穷和:级数要到 Lecture 10 才定义; 用 $\sup$ 可把”无限数码串”变成”有限部分和集合的上确界”。总策略:无限 $=$ 有限近似的上确界
  3. Theorem 56 的严格不等式是唯一的”标准展开”判据: $0.d_{-1}\cdots d_{-n}<x\le 0.d_{-1}\cdots d_{-n}+10^{-n}$; $0.4999\cdots$ 是 $\frac12$ 的标准表示,$0.5000\cdots$ 不是。
  4. Theorem 57 的对角线论证必须配合 Theorem 56 才能成立:没有标准展开的唯一性, “逐位不同”推不出”实数不同”。数码取 $\{1,2\}$ 有两重作用——避开 $9$/$0$ 尾部的歧义, 并保证新数确实落在 $(0,1]$。
  5. Corollary 58 的继承方向:子集不可数 $\Rightarrow$ 超集不可数;超集可数 $\Rightarrow$ 子集可数。 这是 $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$ 不可数(Assignment 3 第 3(b) 题)与 Midterm 1(b) 的全部依据。
  6. Definition 63 是本课程最重要的一段文字: $\forall\epsilon>0\ \exists M\in\mathbb{N}\ \forall n\ge M,\ \vert x_n-x\vert <\epsilon$。 读法是”先 $\epsilon$,后 $M$,尾巴全中“。
  7. $M$ 只依赖 $\epsilon$,不依赖 $n$。这是定义有内容的前提;把 $M$ 也交给 $n$, 定义就空洞成立,任何序列都”收敛到任意值”。
  8. Negation 64 是判断发散的唯一合法工具: $\exists\epsilon_0>0\ \forall M\ \exists n\ge M,\ \vert x_n-x\vert \ge\epsilon_0$。 注意 $<$ 变 $\ge$,且”对每个 $M$ 都要找到一个 $n$”。
  9. Theorem 66 是清除无穷小的标准工具,也是 Theorem 65 极限唯一性的最后一击; 后续”$\forall\epsilon>0,\vert L\vert <\epsilon\Rightarrow L=0$”全是它的特例(令 $L=x-y$)。
  10. $\epsilon/2$ $+$ $\max$ 是处理多条件并存的固定套路(Theorem 65 的核心)。
  11. 收敛 $\Rightarrow$ 有界(补充):用 $\epsilon=1$ 管住尾巴,用 $\max$ 管住有限个前项; “有限段 $+$ 尾巴”是本课程的基本构图法。
  12. 两个必须记住的数值门槛:$x_n=\frac1n$ 时 $\epsilon=0.01\Rightarrow M=101$、 $\epsilon=0.001\Rightarrow M=1001$;$M$ 与 $1/\epsilon$ 同阶增长,这就是收敛速度的量化表达。

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

误区 1:让 $M$ 依赖于 $n$(”对每个 $n$ 找一个 $M$”)。 错误做法:把定义写成 $\forall\epsilon>0,\ \forall n,\ \exists M$ 使 $\vert x_n-x\vert <\epsilon$, 或证明时针对不同的 $n$ 分别选不同的 $M$。 为什么错:$M$ 是”从第几项起”的门槛,其作用正是统一覆盖所有 $n\ge M$。 若 $M$ 可随 $n$ 变化,条件 $n\ge M$ 就形同虚设——对每个 $n$ 取 $M=n+1$, 没有任何 $n$ 满足 $n\ge M$,命题空洞为真;于是 $\lim n=0$、$\lim(-1)^n=17$ 都会”成立”。 正确做法:先固定 $\epsilon$,再一次性给出 $M=M(\epsilon)$,最后验证”对一切 $n\ge M$”; 把 $M$ 写成显式公式(如 $M=\lfloor1/\epsilon\rfloor+1$),就不会不知不觉让它依赖 $n$。

误区 2:把”有界”当作”收敛”。 错误做法:看到 $\{x_n\}$ 有界(如 $x_n=(-1)^n$,取 $B=1$)就断言它收敛。 为什么错:有界是收敛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。$(-1)^n$ 有界却发散; $x_n=(-1)^n+\frac1n$ 也有界却发散。有界只管”跑不出 $[-B,B]$”,不管”是否聚到一点”。 正确做法:分别检验”是否被统一常数界住”与”是否所有尾项落在任意小的邻域内”; 要证发散时不要试图证无界(常常证不出来),而应当用 Negation 64 直接构造坏容差 $\epsilon_0$。

误区 3:混淆序列与集合(把值域当序列用)。 错误做法:写”$\vert E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,因为 $E=\{(-1)^n\}$”;或对集合 $\{1,\frac12,\frac13,\dots\}$”求极限”。 为什么错:$\{x_n\}$(带 $n$ 编号)是序列,$\{x_n\mid n\in\mathbb{N}\}$ 是值域集合; 前者保留顺序与重复坐标,后者把它们抹掉。$-1,1,-1,1,\dots$ 有无穷多项,值域却只有 $\{-1,1\}$ 两个元素 (Remark 62)。集合没有”第 $n$ 项”,故”收敛”“子列”不能直接套在集合上。 正确做法:写式子时永远标明 $n$:序列记 $\{x_n\}_{n=1}^\infty$,值域记 $\{x_n\mid n\in\mathbb{N}\}$; 谈”极限”时默念”这是一张时刻表,不是一袋数”。

误区 4:忽略十进制表示的不唯一($0.4999\cdots=0.5000\cdots$)。 错误做法:在 Theorem 57 的证明里只写”取 $y$ 的第 $n$ 位与 $x(n)$ 的第 $n$ 位不同, 所以 $y\ne x(n)$”,不作任何说明;或处理 $E=\{x:\text{只由 }1,2\text{ 组成}\}$ 时不交代歧义性。 为什么错:数码串逐位不同不能推出实数不同:$0.5000\cdots$ 与 $0.4999\cdots$ 逐位不同却表示同一个 $\frac12$。 正确做法:显式引用 Theorem 56,说明每个 $x(n)$ 取的是标准展开(满足 (6.6) 的那一个), 并让 $y$ 的数码局限在 $\{1,2\}$,从而其展开既不”终于全 $9$”也不”终于全 $0$”,标准展开唯一; 再用”标准展开唯一 $\Rightarrow$ 逐位不同则实数不同”收尾。写作业时,这半句话是给分点

误区 5:把量词的顺序写反(写成 $\exists M\ \forall\epsilon$)。 错误做法:把定义写成 $\exists M\in\mathbb{N}\ \forall\epsilon>0\ \forall n\ge M,\ \vert x_n-x\vert <\epsilon$。 为什么错:$\exists M\forall\epsilon$ 的意思是”存在一个门槛 $M$,用它就能对付所有容差”。 这个要求过强,除常数列外几乎没有序列能满足:$x_n=\frac1n$ 就不行—— 固定 $M$ 后取 $\epsilon=\frac{1}{2M}$,则 $x_M=\frac1M>\epsilon$,检验失败。 正确的定义必须让 $M$ 在 $\epsilon$ 之后出现。 正确做法:把量词顺序当”游戏规则”背下来: 对手出 $\epsilon$ → 你出 $M(\epsilon)$ → 对手出 $n\ge M$ → 你的估计必须赢。 同理,Negation 64 的顺序是”你出 $\epsilon_0$ → 对手出任意 $M$ → 你出 $n\ge M$”。 每次写定义先默数一遍量词个数与顺序,再落笔。

误区 6:在 Negation 64 里把”$\ge$”写成”$>$”,或漏掉”每个 $M$ 都要有 $n$”。 错误做法:写”发散 $\iff$ $\exists\epsilon_0>0\ \exists M\ \forall n\ge M,\ \vert x_n-x\vert >\epsilon_0$”。 为什么错:否定 $\neg(a<b)$ 得到的是 $a\ge b$(含等号),不是 $a>b$; 且 $\neg\exists M$ 得到的是 $\forall M$,不是 $\exists M$。写成 $\exists M$ 等于说 “只要有一个门槛失败就算发散”,与原定义不等价。 正确做法:按德摩根律一步步推(见 Negation 64 的推导),写完后回代检查—— 把 Negation 64 再否定一次,应恰好回到 Definition 63。

误区 7:用”序列接近某个数”的直觉替代计算,跳过”反解 $\epsilon$”这一步。 错误做法:证 $\lim\frac1n=0$ 时只写”$n$ 越大 $\frac1n$ 越小,所以趋于 $0$”。 为什么错:这不是证明,也没有给出 $M$。关于”趋于”的证明必须落到一个可验证的不等式 与一个具体的 $M$ 上。 正确做法:四步走——算差 $\frac1n$ → 反解 $n>\frac1\epsilon$ → 用阿基米德性质取 $M=\lfloor1/\epsilon\rfloor+1$ → 对 $n\ge M$ 写出 $\frac1n\le\frac1M<\epsilon$; 再用具体数值($\epsilon=0.01\Rightarrow M=101$)自查。


思考题(带答案)

Q1:用 $\epsilon$-$N$ 定义证明 $\displaystyle\lim_{n\to\infty}\frac{2n+1}{n}=2$, 给出关于 $\epsilon$ 的显式 $M$,并代入 $\epsilon=0.01$ 计算具体数值。

:候选极限取 $x=2$。先算差并化简:

\[\left|\frac{2n+1}{n}-2\right|=\left|\frac{2n+1-2n}{n}\right|=\left|\frac1n\right|=\frac1n .\]

设 $\epsilon>0$ 任意。要求 $\frac1n<\epsilon$,等价于 $n>\frac1\epsilon$。 由阿基米德性质(Lecture 5),存在自然数大于 $\frac1\epsilon$;取 $M=\lfloor1/\epsilon\rfloor+1\in\mathbb{N}$, 则 $M>\frac1\epsilon$,即 $\frac1M<\epsilon$。对一切 $n\ge M$,因 $n\ge M>0$ 且 $t\mapsto\frac1t$ 在正数上递减,

\[\left|\frac{2n+1}{n}-2\right|=\frac1n\le\frac1M<\epsilon .\]

由 Definition 63,$\lim_{n\to\infty}\frac{2n+1}{n}=2$。 代入 $\epsilon=0.01$:$M=\lfloor100\rfloor+1=101$。验算:$\frac1{101}=0.009900990099\ldots<0.01$(成立; 取 $M=100$ 则 $\frac1{100}=0.01\not<0.01$,不够);并且 $\frac{2\cdot101+1}{101}=\frac{203}{101}=2.0099009900\ldots$,与 $2$ 的距离 $0.0099009900\ldots<0.01$。 更多数值(同一公式,已用 python3 验算):

$\epsilon$$M=\lfloor1/\epsilon\rfloor+1$$\frac1M$是否 $<\epsilon$
$0.1$$11$$0.090909\ldots$
$0.01$$101$$0.009900990\ldots$
$0.001$$1001$$0.000999000\ldots$

要点:难点是”把不等式反解成 $n$ 的下界”,以及”用阿基米德性质把实数下界升级为自然数 $M$”。 注意 $\frac{2n+1}{n}=2+\frac1n$,故这题本质是 Example 69 加一个平移; Midterm 第 3(a) 题的 $\frac{210n}{n^2+16n+1}\to10$ 是同一模板,只是放大步骤更费事。

Q2:用收敛定义的否定(Negation 64)证明序列 $x_n=(-1)^n$ 发散。

:设 $x\in\mathbb{R}$ 为任意候选极限,我们证明 $x_n\not\to x$;由于 $x$ 任意,序列发散。 取 $\epsilon_0=\frac12$,设 $M\in\mathbb{N}$ 任意。

  • 若 $\vert x-1\vert \ge\frac12$:取 $n\ge M$ 为偶数(如 $2\lceil M/2\rceil$),则 $x_n=1$, 故 $\vert x_n-x\vert =\vert 1-x\vert \ge\frac12=\epsilon_0$。
  • 若 $\vert x-1\vert <\frac12$:则 $x>\frac12$,于是 $\vert -1-x\vert =x+1>\frac32>\frac12$; 取 $n\ge M$ 为奇数(如 $2\lceil M/2\rceil-1$,若小于 $M$ 则再 $+2$),则 $x_n=-1$, 故 $\vert x_n-x\vert =\vert -1-x\vert >\frac12=\epsilon_0$。

所以 $\exists\epsilon_0=\frac12>0$ 使得 $\forall M\in\mathbb{N}$ 都存在 $n\ge M$ 满足 $\vert x_n-x\vert \ge\epsilon_0$。由 Negation 64,$x_n\not\to x$;因 $x$ 任意,$\{(-1)^n\}$ 不收敛于任何实数,即发散。$\blacksquare$

要点:① 必须”对每个 $M$ 找 $n$”,不能只找一个反例项; ② 取 $\epsilon_0=\frac12$ 的理由是 $1$ 与 $-1$ 的距离为 $2$,任何候选 $x$ 至少与其中一个相距 $\ge1$, 故 $\frac12$ 是安全的固定正数;③ 分类讨论覆盖所有候选 $x$,两类都不是”特例”; ④ 最后必须补上”$x$ 任意”,才能从”不收敛到 $x$”升级为”发散”。

Q3(概念题):为什么 $M$ 不能依赖 $n$?请举一个”若允许 $M$ 依赖 $n$,则一切序列都收敛”的说明。

:定义中的 $M$ 是”尾巴的起点“:命题断言的是”存在一个时刻 $M$,从此以后所有项都好“, 这是关于整条尾巴的断言,所以 $M$ 必须是一个与具体项无关的常数(只允许依赖命题给定的 $\epsilon$)。 若允许 $M$ 依赖 $n$,定义(在一种读法下)就变成

\[\forall\epsilon>0\ \forall n\ \exists M\ (\text{可依赖 }n)\ \text{使}\ \|x_n-x\|<\epsilon ,\]

那么对任意序列 $\{x_n\}$ 与任意候选 $x$ 都能通过检验:对给定的 $n$, 只需取 $M=n+1$(或任何大于 $n$ 的数),条件”对所有 $n^{\prime}\ge M$ 有 $\vert x_{n^{\prime}}-x\vert <\epsilon$” 就没有任何 $n^{\prime}$ 能满足,因而空洞地成立。于是 $\{n\}$ 会”收敛到” $0$, $\{(-1)^n\}$ 会”收敛到” $17$。 另一种把要求弱化成”存在某个 $n$ 满足 $\vert x_n-x\vert <\epsilon$”的读法同样灾难: $(-1)^n$ 会同时”收敛到” $1$、$-1$ 与 $0$,因为每一列子序列都提供了满足要求的项。 为什么是灾难:在这两种读法下,Theorem 65(极限唯一性)会同时”证明”出 $17=1$。 一个能让所有序列收敛到所有值、并让 $0=17$ 的定义当然毫无用处。 所以 $M$ 的统一性 (uniformity) 就是收敛概念的全部内容, 而量化词的顺序 $\forall\epsilon\ \exists M\ \forall n$ 恰好编码了这个统一性: $\exists M$ 出现在 $\forall n$ 之前,所以 $M$ 看不到 $n$。 要点:这一点在 Lecture 19 讨论”连续”与”一致连续”、 Lecture 25 讨论”逐点收敛”与”一致收敛”时会以更高维的形式再次出现——那里的 $\delta$、$N$ 同样不许依赖点 $x$。统一性思想是分析的核心主题之一,而它的第一次登场就是本讲的 Definition 6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