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cture 2: Cantor’s Theory of Cardinality (Size)(康托尔的基数大小理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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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cture 2: Cantor’s Theory of Cardinality (Size)(康托尔的基数大小理论)

概述

本讲回答一个问题:两个集合什么时候”一样大”?(源文件 Question 10)。对于像 $\{1,2,3\}$ 这样的小有限集,答案似乎不值一问——数一数就行。可一旦集合是无限的,”数一数”就失去了字面意义:$\mathbb{N}$ 里的数永远数不完。康托 (Georg Cantor) 在 19 世纪给出了一个反直觉但极其坚固的回答:“一样大”不靠数数,而靠”配对”——如果两个集合的元素之间能建立一一配对,它们就一样大。这就是 Definition 11(Cardinality,基数)的内容。

为了把”配对”说精确,本讲先引入了三类函数(源文件 “Functions” 一节):单射 (injective / one-to-one)、满射 (surjective / onto)、双射 (bijective),并定义了像 $f(C)$ 与原像 $f^{-1}(D)$。随后给出基数的记号体系(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、$\vert A\vert =n$、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、$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)、Cantor–Schröder–Bernstein 定理(Theorem 12)的陈述、可数 (countable) / 不可数 (uncountable) 的定义,以及 Example 13 中三个”反直觉等式”:偶数集与 $\mathbb{N}$ 一样大、奇数集与 $\mathbb{N}$ 一样大、正有理数集与 $\mathbb{N}$ 一样大。

本讲在整个课程中的位置:它是整门课唯一的”纯集合论”讲次,也是后面所有”存在性”论证的语法基础。第 6 讲证明 $(0,1]$ 与 $\mathbb{R}$ 不可数,用的正是”若可数则存在双射 $x:\mathbb{N}\to(0,1]$”这一表述;第 3 讲的 Cantor 定理 $\vert A\vert <\vert \wp(A)\vert $ 则完全建立在本讲的 $\vert \cdot\vert \le\vert \cdot\vert $ 与 $\vert \cdot\vert <\vert \cdot\vert $ 记号之上。可以说,本讲是”把大小变成语言”的一讲。

一句话概括本讲要回答的问题:当”数不完”的时候,我们凭什么说两个无限集”一样多”、”一个比另一个多”?

核心定义与直观解释

函数与像/原像(源文件 “Functions” 一节)

  • 严格定义:设 $A,B$ 是集合。一个函数 (function) $f:A\to B$ 是一种对应关系,它把每个 $x\in A$ 指派到 $B$ 中唯一的一个元素,记作 $f(x)$。在此基础上:
    1. 若 $C\subset A$,定义 $f$ 在 $C$ 上的像 (image) 为 \(f(C):=\{y\in B\mid y=f(x)\ \text{对某个}\ x\in C\}.\)
    2. 若 $D\subset B$,定义 $D$ 的原像 (inverse image / preimage) 为 \(f^{-1}(D):=\{x\in A\mid f(x)\in D\}.\)
  • 直观解释(”它到底在说什么?”):把 $f$ 想成一台自动售货机:投进一个 $x\in A$(域中的元素),它吐出唯一的 $f(x)\in B$。函数的第一要求是“确定性”——同一个输入必须给同一个输出,绝不允许”今天投 1 块钱出可乐、明天出雪碧”。第二要求是“域内处处有定义”——$A$ 里的每一个元素都必须能被投进去;$B$ 里有没有剩货则无所谓。

  • 为什么需要”唯一”这个条件?:如果没有唯一性,$f(x)$ 就不是一个确定的元素,”$f(x)=f(y)$”这种句子就没有意义,后面所有关于单射、双射的定义全都崩塌。反过来,”$A$ 中每个元素都有像”这一条也不能省:若 $A=\{1,2,3\}$,只规定 $f(1)=f(2)=0$,那这不是一个定义在 $\{1,2,3\}$ 上的函数,只能说它定义在 $\{1,2\}\subset A$ 上(此时 $\{1,2\}$ 才是真正的定义域)。

  • 定义域、陪域、值域三兄弟
    • 定义域 (domain):$A$,输入的全集,必须被”喂满”。
    • 陪域 (codomain):$B$,输出所在的目标集合,是”允许落在哪里”的容器。
    • 值域 (range / image):$f(A)=\{f(x)\mid x\in A\}$,是”实际落到了哪里”的集合。恒有 $f(A)\subset B$,而且可以真包含于 $B$。

    这是本讲最容易被忽视、但后面判别满射时最关键的三分:陪域是承诺,值域是事实。承诺可以大于事实(有剩余的输出没被用到),也可以在换掉定义域/陪域后从”大”变”刚好”。

  • 具体示例:设 $A=\{1,2,3,4\}$,$B=\{a,b\}$(这正是源文件里那个映射 $f:\{1,2,3,4\}\to\{a,b\}$ 的规模)。令 \(f(1)=a,\quad f(2)=b,\quad f(3)=a,\quad f(4)=b.\) 那么:定义域 $A=\{1,2,3,4\}$;陪域 $B=\{a,b\}$;值域 $f(A)=\{a,b\}=B$。 取 $C=\{1,2\}\subset A$,则 $f(C)=\{a,b\}$;取 $D=\{a\}\subset B$,则 $f^{-1}(D)=\{1,3\}$。 注意 $f^{-1}(D)$ 是一个集合,不是”把一个元素映回去”;这里原像有 2 个元素,正说明 $f$ 不是单射(见下面反例)。

  • 反例($f^{-1}$ 一般不是函数):在上面这个例子里,”$f^{-1}(a)$”到底是什么?它既可以指 $f^{-1}(\{a\})=\{1,3\}$,也无法给出唯一的一个数。所以对非单射的 $f$,$f^{-1}$ 只能作为”集合到集合”的算子存在,不能当函数用。只有当 $f$ 是双射时,$f^{-1}$ 才升级为一个真正的函数 $B\to A$(源文件明确写了这一点)。这是初学者最常见的越界操作之一。

  • 补充示例(用于看清”原像比像更好”):$f:\mathbb{R}\to\mathbb{R}$,$f(x)=x^2$。则 $f([-1,1])=[0,1]$(像把两个点压成一个点,区间变短),而 $f^{-1}([0,1])=[-1,1]$;$f^{-1}(\{-1\})=\varnothing$(空集!原像可以空,像却永远不空——只要 $C\neq\varnothing$)。另外 $f^{-1}(\{4\})=\{-2,2\}$ 有两个元素,再次说明 $f$ 不是单射。
        f : A → B            (箭头图:定义域 A 在左,陪域 B 在右)

   A = {1,2,3,4}                 B = {a,b}
       1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▶ a      值域 f(A) = {a,b}
       2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▶ b      ← 恰好等于陪域 B
       3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▶ a
       4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▶ b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个 f 是满射;不是单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f⁻¹({a}) = {1,3} 有两个元素

定义 1:单射 (injective / one-to-one, 1-1)——源文件第 1 条

  • 严格定义:设 $f:A\to B$。称 $f$ 是单射 (injective / one-to-one),当且仅当 \(f(x_1)=f(x_2)\ \Longrightarrow\ x_1=x_2 .\) 等价地(取逆否命题), \(x_1\neq x_2\ \Longrightarrow\ f(x_1)\neq f(x_2).\) 源文件写的就是”$f(x_1)=f(x_2)\Rightarrow x_1=x_2$”这个形式,并给它取别名 1-1

  • 直观解释(”它到底在说什么?”):单射拒绝”撞车”。不同的输入必须去往不同的目的地。想象一场考试,每位学生($A$ 的元素)被分配到一间教室($B$ 的元素):单射就是说没有两位学生被分到同一间教室。换句话说,每个教室最多只坐一个人。所以单射是”不浪费”的方向:$B$ 至少要跟 $A$ 一样大才装得下这种诚实的分法。

  • 为什么需要这个条件?:只有当单射成立时,每个输出才唯一地指向一个输入,”反向追踪”才有意义。没有单射,”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”就无法被定义成”存在单射”(见下面的基数记号),$f^{-1}$ 也无法成为函数。反过来,单射是可以被验证的:只需做代数化简 $f(x_1)=f(x_2)\Rightarrow\cdots\Rightarrow x_1=x_2$,不需要去枚举集合。

  • 具体示例(含逐一验证)

    (a) $f:\mathbb{R}\to\mathbb{R}$,$f(x)=2x$。 设 $f(x_1)=f(x_2)$,即 $2x_1=2x_2$。两边同除以 $2$(在 $\mathbb{R}$ 中 $2\neq 0$,除法合法)得 $x_1=x_2$。故 $f$ 单射。(依据:单射定义 + 实数乘法消去律。)

    (b) $f:\mathbb{R}\to\mathbb{R}$,$f(x)=x^2$。 取 $x_1=1$,$x_2=-1$。则 $x_1\neq x_2$ 但 $f(x_1)=1=f(x_2)$。故 $f$ 不是单射。反例一个就够。

    (c) $f:[0,\infty)\to[0,\infty)$,$f(x)=x^2$。 设 $x_1^2=x_2^2$ 且 $x_1,x_2\ge 0$。则 $(x_1-x_2)(x_1+x_2)=0$。由于 $x_1,x_2\ge0$,有 $x_1+x_2\ge0$;若 $x_1+x_2=0$ 则 $x_1=x_2=0$,结论已经成立;否则 $x_1+x_2>0$,由乘积为零得 $x_1-x_2=0$,即 $x_1=x_2$。故 $f$ 单射。(依据:因式分解 + 无零因子。) → 教学点:同一个”公式” $x^2$,定义在 $\mathbb{R}$ 上不是单射,限制在 $[0,\infty)$ 上却是单射。单射性依赖定义域,不是公式自带的属性。

    (d) 源文件 Example 13 第 1 条:$f:\mathbb{N}\to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,$f(n)=2n$。 设 $f(n)=f(m)$,即 $2n=2m$,两边除以 $2$ 得 $n=m$。故单射。

  • 反例(展示条件不可省):$f:\mathbb{R}\to\mathbb{R}$,$f(x)=\vert x\vert $。$f(-3)=3=f(3)$ 而 $-3\neq3$,不是单射。又 $f:\mathbb{Z}\to\mathbb{Z}$,$f(n)=n^2$:$f(-2)=4=f(2)$,不是单射。(注意:如果把陪域也换成 $\{n^2\mid n\in\mathbb{Z}\}$,公式不变,但集合之间的”指向”关系变了——这仍不改变 $f(-2)=f(2)$ 这一事实,所以仍不是单射。单射只跟定义域有关,与陪域无关,这是与满射最鲜明的对比。)

定义 2:满射 (surjective / onto)——源文件第 2 条

  • 严格定义:设 $f:A\to B$。称 $f$ 是满射 (surjective / onto),当且仅当 \(f(A)=B,\) 也就是(把”像等于陪域”展开成量化形式) \(\forall y\in B\ \ \exists x\in A\ \ \text{使得}\ f(x)=y .\) 源文件用的就是 $f(A)=B$ 这个写法。

  • 直观解释(”它到底在说什么?”):满射是说”$B$ 里没有一个元素被冷落”。回到教室类比:$B$ 中每一间教室都至少要坐进一位学生。所以满射是”不剩余”的方向:$B$ 不能比 $A$ 还大,否则总有教室空着。用射箭打比方:$B$ 中每个靶子都被至少一支箭射中,靶场上不存在从未中过的靶心。

  • 为什么需要这个条件?:满射保证”输出侧被完全覆盖”,这是”配对”的另一半。只有单射,”配对”会缺人($A$ 太小,很多 $y$ 找不到对应);只有满射,会撞车(多个 $x$ 抢一个 $y$)。两者同时成立,才是无遗漏、无重叠的完美配对。

  • 具体示例(含逐一验证)

    (a) $f:\mathbb{R}\to\mathbb{R}$,$f(x)=2x$。 任取 $y\in\mathbb{R}$,需要找 $x$ 使 $2x=y$。取 $x=y/2\in\mathbb{R}$($\mathbb{R}$ 对除法封闭),则 $f(x)=2\cdot(y/2)=y$。故 $f$ 满射。注意:这里我们从 $y$ 反解出 $x$,这是验证满射的标准动作。

    (b) $f:\mathbb{R}\to\mathbb{R}$,$f(x)=x^2$。 取 $y=-1\in\mathbb{R}$,则方程 $x^2=-1$ 在 $\mathbb{R}$ 中无解(实数的平方非负)。故 $f$ 不是满射。

    (c) $f:\mathbb{R}\to[0,\infty)$,$f(x)=x^2$。 任取 $y\in[0,\infty)$,由 $y\ge0$ 知 $\sqrt y$ 是实数,取 $x=\sqrt y$,则 $f(x)=y$。故 $f$ 满射。(依据:非负实数有平方根——这是实数的完备性/上确界性质的下游推论,本课程第 4 讲才正式建立;此处作为分析前的直观素材使用。)

    (d) 源文件 Example 13 第 1 条(续):$f:\mathbb{N}\to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,$f(n)=2n$ 是满射。 证:任取 $m\in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。按这个集合的定义,”$m\in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”本身就意味着存在 $n\in\mathbb{N}$ 使 $m=2n=f(n)$。故满射。(依据:集合的构造式定义。)源文件用的正是这句话,注意这里不是”整数除以 2 得整数”——用集合的定义一句话解决,比反解更干净。

  • 反例(展示条件不可省):$f:\mathbb{Z}\to\mathbb{Z}$,$f(n)=2n$。它仍是单射,但不是满射:取 $y=1\in\mathbb{Z}$,方程 $2n=1$ 在整数中无解。这说明”$2$ 倍映射”的单射性在 $\mathbb{R}$、$\mathbb{N}$、$\mathbb{Z}$ 上都成立,而满射性却高度依赖陪域:陪域换成 $2\mathbb{Z}$ 或 $\mathbb{R}$ 就满,留在 $\mathbb{Z}$ 就不满。

  • 教学点:定义域/陪域改变会改变满射性。 这是本讲最值得反复咀嚼的一点。

    • $f(x)=x^2$:$\mathbb{R}\to\mathbb{R}$ 不满;$\mathbb{R}\to[0,\infty)$ 满;$[0,\infty)\to\mathbb{R}$ 不满(值域 $=[0,\infty)\subsetneq\mathbb{R}$)。
    • $f(x)=2x$:$\mathbb{Z}\to\mathbb{Z}$ 不满;$\mathbb{Z}\to 2\mathbb{Z}$ 满(且单,是双射);$\mathbb{R}\to\mathbb{R}$ 满。
    • 结论:“$f$ 是不是满射”是一个关于三元组 $(f,A,B)$ 的问题,不是关于公式的问题。 而单射只跟 $(f,A)$ 有关。
函数定义域陪域单射?满射?双射?
$f(x)=2x$$\mathbb{R}$$\mathbb{R}$
$f(x)=2x$$\mathbb{Z}$$\mathbb{Z}$($y=1$ 无原像)
$f(x)=2x$$\mathbb{Z}$$2\mathbb{Z}$
$f(x)=x^2$$\mathbb{R}$$\mathbb{R}$($\pm1$ 撞车)($y=-1$)
$f(x)=x^2$$[0,\infty)$$[0,\infty)$
$f(x)=x^2$$\mathbb{R}$$[0,\infty)$
$f(x)=\vert x\vert $$\mathbb{R}$$\mathbb{R}$

定义 3:双射 (bijective)——源文件第 3 条与逆函数

  • 严格定义:$f:A\to B$ 是双射 (bijective),当且仅当它既是单射又是满射。若 $f:A\to B$ 是双射,则存在逆函数 (inverse function) $f^{-1}:B\to A$,它把每个 $y\in B$ 指派到那个唯一的 $x\in A$ 使 $f(x)=y$。(源文件原话:assigns each $y\in B$ to the unique $x\in A$ such that $f(x)=y$。)此时 \(f\bigl(f^{-1}(x)\bigr)=x .\) (源文件写的是 $f(f^{-1}(x))=x$;这句话要在 $x\in B$ 的前提下读,即 $f\circ f^{-1}=\mathrm{id}_B$。对称地还有 $f^{-1}(f(x))=x$ 对 $x\in A$,即 $f^{-1}\circ f=\mathrm{id}_A$。)

  • 直观解释(”它到底在说什么?”):双射是”完美的舞伴配对”。每一个人恰好有一个舞伴,每一个舞伴也恰好被一个人牵着。因此配对表可以左右翻转阅读:$f$ 说”你该去找谁”,$f^{-1}$ 说”你是谁找来的”。这种成对关系是对称的——如果 $A$ 能和 $B$ 配对,$B$ 当然也能和 $A$ 配对(用 $f^{-1}$)。这就是”基数”能成为一个良定义概念的全部秘密。

  • 为什么需要”既单又满”?:只有单射时,$B$ 里可能有没人对应的元素,$f^{-1}(y)$ 对那个 $y$ 无定义,逆函数造不出来;只有满射时,某个 $y$ 可能对应多个 $x$,”唯一”二字失效,$f^{-1}(y)$ 不是一个元素。两个条件缺一个,$f^{-1}$ 作为函数就不存在。

  • 具体示例
    • $f:\mathbb{R}\to\mathbb{R}$,$f(x)=2x$:既单又满,是双射,$f^{-1}(y)=y/2$。验算:$f(f^{-1}(y))=2\cdot(y/2)=y$ ✓,$f^{-1}(f(x))=(2x)/2=x$ ✓。
    • 源文件 Example 13:$f:\mathbb{N}\to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,$f(n)=2n$ 是双射(前两小节各证了一半)。它的逆是”把一个偶数除以 2”,$f^{-1}(m)=m/2$,结果一定是自然数。
    • 源文件给的”两个集合元素一样多”的最小例子:$A=\{1,2,3,4\}$ 与 $B=\{a,b\}$ 不可能有双射(因为 $4>2$,鸽笼原理:4 个输入挤进 2 个输出必有撞车);而 $A=\{1,2\}$ 与 $B=\{a,b\}$ 之间可以配对 $1\mapsto a$,$2\mapsto b$,是双射。
  • 反例:$f:\mathbb{R}\to\mathbb{R}$,$f(x)=x^3-x$。它是满射(三次多项式值域为 $\mathbb{R}$)但不是单射($f(-1)=0=f(0)=f(1)$),所以不是双射,$f^{-1}$ 不是函数:$f^{-1}(0)$ 应当是谁?$-1$、$0$、$1$ 三个候选,无法”唯一”。补一句警惕:$f$ 不是双射并不等于“$f^{-1}$ 不存在”——作为”集合的原像算子” $f^{-1}(\{0\})=\{-1,0,1\}$ 永远是合法的。不存在的只是”把单个元素映回单个元素的函数”。

定义 4(本讲最重要的定义):基数 (Cardinality)——源文件 Question 10 与 Definition 11

  • 严格定义(Definition 11 (Cardinality)):设 $A,B$ 是集合。我们说 $A$ 与 $B$ 有相同的基数 (same cardinality),当且仅当存在一个双射 $f:A\to B$。源文件紧接着给出记号体系:
    1. 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,若 $A$ 与 $B$ 有相同的基数。
    2. $\vert A\vert =n$,若 $\vert A\vert =\vert \{1,\dots,n\}\vert $;此时称 $A$ 是有限的 (finite)
    3. 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,若存在一个单射 $f:A\to B$。
    4. $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,若 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 但 $\vert A\vert \neq\vert B\vert $。
  • 直观解释(”它到底在说什么?”):这是整讲的灵魂,值得用最大的篇幅讲清楚。康托的天才之处在于:他把”一样多”从一个”计数结果”改造成了一个”配对能力”
    • 对有限集,”数元素个数”之所以可行,本质上就是因为在数到 $n$ 的时候,你其实悄悄建立了一个双射:第一根手指对应第一个元素,第二根手指对应第二个……数到”没得数了”,你就得到了 $\vert \{1,\dots,n\}\vert =\vert A\vert $。所以”数数”只是”建立双射”的一个特例——基数定义不是放弃计数,而是把计数的内核抽出来
    • 对无限集,”数元素个数”立刻失效:你不能说”数完了,一共 $\infty$ 个”,因为 $\infty$ 不是一个数,而且不同无限集之间那种”多少”的差别会被 $\infty$ 这个符号全部抹平。更糟的是”个数”本身在无限情形下没有操作意义——你永远停不下来。
    • 于是康托说:别数了,配对。”配对成功”这件事是可以在有限步骤内被证明的(写下一个公式、验证单射与满射),它不依赖任何”无穷次操作”。这就是为什么”大小”必须用双射来定义,而不能用数数来定义。
  • 为什么需要这个定义?它解决什么问题?:它把”大小比较”变成了一个存在性问题: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 等价于”$\exists f$,$f$ 是双射”。数学上,”存在某个对象”比”执行某个无穷过程”可靠得多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本讲前面三分之一的篇幅都在讲函数——函数语言就是为基数准备的工具箱

  • Hilbert 旅馆式的直观类比(补充/直观理解,非源文件内容):设想一家旅馆有可数无穷多个房间,编号 $1,2,3,\dots$,且已经客满。此时来了一位新客人。前台说:”请 1 号房的客人搬到 2 号,2 号搬到 3 号,……,$n$ 号搬到 $n+1$ 号。”于是所有老客人都还有房间,1 号房空出来给新客人。“客满”的旅馆居然还能再住人,这在有限世界里是荒谬的,在无限世界里恰恰是”$\mathbb{N}$ 与 $\mathbb{N}\cup\{\text{新客人}\}$ 等势”的物理版:映射 $n\mapsto n+1$ 是 $\mathbb{N}\to\{2,3,4,\dots\}$ 的双射,把新客人放进 1 号房就补全了双射。更进一步:如果来了无穷多位新客人(编号 $k=1,2,3,\dots$),就让老客人 $n$ 搬到 $2n$ 号房,新客人 $k$ 住 $2k-1$ 号房——这正是本讲下面 Example 13 的奇数/偶数分解。“无限集可以和自己的真子集一样大” 是理解本讲的钥匙。

  • 具体示例(源文件 Example 13 的三条结论,逐条走一遍)

    例 1:$\vert 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(偶数与自然数一样多)。 证:定义 $f:\mathbb{N}\to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 为 $f(n)=2n$。

    • 单射:设 $f(n)=f(m)$,即 $2n=2m$,两边除以 $2$ 得 $n=m$。(依据:实数乘法消去律。)
    • 满射:任取 $m\in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,由该集合的定义,存在 $n\in\mathbb{N}$ 使 $m=2n=f(n)$。(依据:集合构造式定义。) 既单又满,故 $f$ 是双射,从而 $\vert 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∎

    例 2:$\vert \{2n-1\mid 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(奇数与自然数一样多)。 源文件说”The second statement can be proven similarly”(第二条可类似证明),我们把它完整写出来,不省步骤。 证:定义 $g:\mathbb{N}\to\{2n-1\mid n\in\mathbb{N}\}$ 为 $g(n)=2n-1$。

    • 单射:设 $g(n)=g(m)$,即 $2n-1=2m-1$。两边加 $1$ 得 $2n=2m$,再除以 $2$ 得 $n=m$。(依据:实数加法消去律与乘法消去律。)
    • 满射:任取 $k\in\{2n-1\mid n\in\mathbb{N}\}$。由该集合的定义,存在 $n\in\mathbb{N}$ 使 $k=2n-1=g(n)$。(依据:集合构造式定义。) 故 $g$ 是双射,$\vert \{2n-1\mid 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∎

    例 3:$\vert \{x\in\mathbb{Q}\mid x>0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(正有理数与自然数一样多)。 源文件把这条留作习题(”This is left as an exercise to the reader in Assignment 1”),并在 Remark 里用费曼的俏皮话总结前两条:”There are twice as many numbers as numbers.”(”数的个数是数的个数的两倍。”)——一句在有限世界自相矛盾、在无限世界字字属实的话。

    这条我们给出完整的证明思路(源文件未给证明,此处标注为补充/完整化):

    (i) 思路 A:蛇形枚举(对角线枚举,diagonal / snake enumeration)。 正有理数都可以写成 $m/n$($m,n\in\mathbb{N}$),所以 $\{x\in\mathbb{Q}:x>0\}$ 的每个元素都至少对应一对 $(m,n)\in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$;而 $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$ 可以被”按 $m+n$ 分组”排成一列: \((1,1);\ (1,2),(2,1);\ (1,3),(2,2),(3,1);\ (1,4),(2,3),(3,2),(4,1);\ \dots\) 每一组 $m+n=k$ 里有 $k-1$ 个元素,组与组之间前后衔接,于是 $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$ 被排成一个无穷序列,从而与 $\mathbb{N}$ 建立双射(这就是教材 Example 0.3.31 的做法)。再把这个序列里对应同一个有理数的重复项(如 $2/2=1/1$)跳过不列,就得到正有理数的一个无穷序列。因此正有理数可以”排成一列”,即 $\vert \{x\in\mathbb{Q}:x>0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

    (ii) 唯一素因子分解法(Assignment 1 第 6 题的方法)。 作业给的是更强、更技术的版本:用算术基本定理 (fundamental theorem of arithmetic, 唯一素因子分解) 构造一个 $f:\{q\in\mathbb{Q}:q>0\}\to\mathbb{N}$ 的显式双射。设 $q>0$,$q\neq1$:

    • 若 $q\in\mathbb{N}\setminus\{1\}$,写成 $q=p_1^{r_1}p_2^{r_2}\cdots p_N^{r_N}$($p_1<p_2<\dots<p_N$ 为素数),定义 \(f(q)=p_1^{2r_1}p_2^{2r_2}\cdots p_N^{2r_N};\)
    • 若 $q\notin\mathbb{N}$,写成 $q=\dfrac{p_1^{r_1}\cdots p_N^{r_N}}{q_1^{s_1}\cdots q_M^{s_M}}$(分子分母的素因子互不相同,且都已约分),定义 \(f(q)=p_1^{2r_1}\cdots p_N^{2r_N}\cdot q_1^{2s_1-1}\cdots q_M^{2s_M-1};\)
    • 另规定 $f(1)=1$。 这个构造把”分子上的素因子配偶数指数、分母上的素因子配奇数指数”分开编码,于是 $f$ 是双射(单射靠唯一分解;满射靠对任一 $n$ 的素因子分解按指数奇偶回读)。我们用它算两个具体值作为验算:
    • $q=\dfrac{4}{15}=\dfrac{2^2}{3^1\cdot5^1}$,属于 $q\notin\mathbb{N}$ 的情形。$p_1=2,r_1=2$;$q_1=3,s_1=1$;$q_2=5,s_2=1$。于是 \(f\!\left(\frac{4}{15}\right)=2^{2\cdot2}\cdot 3^{2\cdot1-1}\cdot 5^{2\cdot1-1}=2^4\cdot 3^1\cdot 5^1=16\cdot 15=240 .\)
    • 反过来,求 $q$ 使 $f(q)=108$。分解 $108=2^2\cdot 3^3$。偶数指数 $2=2\cdot1$ 说明素因子 $2$ 在分子上,指数 $1$;奇数指数 $3=2\cdot2-1$ 说明素因子 $3$ 在分母上,指数 $2$。于是 \(q=\frac{2^1}{3^2}=\frac{2}{9},\qquad\text{验算:} f\!\left(\frac29\right)=2^{2\cdot1}\cdot 3^{2\cdot2-1}=2^2\cdot 3^3=108\ \checkmark\) (这两个数值已用脚本按上述公式独立核算,与作业要求的一致。)
  • 反例(”一样多”并不意味着”包含”):$2\mathbb{N}=\{2,4,6,\dots\}\subsetneq\mathbb{N}$,但 $\vert 2\mathbb{N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也就是说,真子集可以和外层集合同样大。这在有限世界里绝无可能(有限集的真子集一定更小),因此任何”因为 $A\subsetneq B$ 所以 $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”的推理在无限情形下都是错误的。这个反例是理解本讲的试金石;MIT 讲义在 §0.3 里也特别点出:”一个集合是无限的,当且仅当它与自己的某个真子集一一对应”(教材 Remark,本课程第 6 讲会进一步展开)。

  • 具体示例($\mathbb{Z}$ 与 $\mathbb{N}$ 一样多,补充):$\mathbb{Z}$ 在数轴上向两端无限延伸,看起来”比 $\mathbb{N}$ 多一倍”,但 \(f(n)=\begin{cases}-\dfrac{n-1}{2}, & n\ \text{为奇数},\\[2mm] \dfrac{n}{2}, & n\ \text{为偶数}\end{cases}\) 是 $\mathbb{N}\to\mathbb{Z}$ 的双射:它在 $\mathbb{N}=1,2,3,4,5,6,7,\dots$ 上依次取值 \(0,\ 1,\ -1,\ 2,\ -2,\ 3,\ -3,\ \dots\) 恰好是 $\mathbb{Z}$ 的一个不重不漏的列举。于是 $\vert \mathbb{Z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(这条结论源文件没有,属于补充;完整验证见本讲 Q1。)同样的手法立刻推广到 $\mathbb{Q}$:把有理数”排成一列”而不是”画在数轴上”,就得到 $\vert \mathbb{Q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
   N 与偶数集 2N 的一一对应表(双射 n ↦ 2n)

   N  :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...
         │   │   │   │   │   │   │   │
         ▼   ▼   ▼   ▼   ▼   ▼   ▼   ▼
   2N :  2   4   6   8  10  12  14  16  ...

   左边没有剩余(单射),右边没有剩余(满射)
   ⇒ |2N| = |N|,尽管 2N ⊊ N  ("数的个数是数的个数的两倍")

定义 4 的补充:”等势”是一个等价关系(为什么”基数”可以被当作一个对象来谈论)

  • 补充陈述:把 “$A\sim B\iff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” 看成集合之间的关系。它是一个等价关系 (equivalence relation),即满足:
    1. 自反性 (reflexivity):$\vert A\vert =\vert A\vert $;
    2. 对称性 (symmetry):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\Rightarrow\vert B\vert =\vert A\vert $;
    3. 传递性 (transitivity):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 且 $\vert B\vert =\vert C\vert $ $\Rightarrow$ $\vert A\vert =\vert C\vert $。
  • 证明(补充;教材中这一段紧随 same cardinality 的定义)
    1. 取恒等映射 $\mathrm{id}_A:A\to A$,$x\mapsto x$。它对每个 $x$ 送出唯一的值(良定义);单射:设 $x_1=x_2$,这已经就是结论 $x_1=x_2$(这里不需要任何推理,因为假设与结论是同一个命题);满射:任取 $y\in A$,取 $x=y\in A$,则 $\mathrm{id}_A(x)=y$。故 $\mathrm{id}_A$ 是双射,$\vert A\vert =\vert A\vert $。
    2. 设 $f:A\to B$ 是双射,即逆函数 $f^{-1}:B\to A$ 存在。由 Definition 11 前的讨论(源文件:”$f^{-1}:B\to A$ assigns each $y\in B$ to the unique $x\in A$ with $f(x)=y$”),$f^{-1}$ 也是双射:单射是因为 $f^{-1}(y_1)=f^{-1}(y_2)=:x$ 时对两边施加 $f$ 得 $y_1=y_2$;满射是因为对任意 $x\in A$,取 $y=f(x)$ 就有 $f^{-1}(y)=x$。于是 $\vert B\vert =\vert A\vert $。
    3. 设 $f:A\to B$、$g:B\to C$ 是双射。定义复合 (composition) $(g\circ f)(x):=g(f(x))$(教材 Definition 0.3.18)。$g\circ f$ 是单射:若 $g(f(x_1))=g(f(x_2))$,由 $g$ 单射得 $f(x_1)=f(x_2)$,再由 $f$ 单射得 $x_1=x_2$。$g\circ f$ 是满射:任取 $z\in C$,由 $g$ 满射存在 $y\in B$ 使 $g(y)=z$,再由 $f$ 满射存在 $x\in A$ 使 $f(x)=y$,于是 $(g\circ f)(x)=g(y)=z$。故 $g\circ f$ 是双射,$\vert A\vert =\vert C\vert $。
  • 为什么这件事重要:正因为等势是等价关系,”$\vert A\vert $”才能被理解成”$A$ 所属的那个等价类”,才能写出 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、$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 而不产生歧义;也正因为对称性成立,Hilbert 旅馆式的配对才可以双向阅读。反过来,如果 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 的定义修改成”存在满射”(而不是双射),自反性与传递性还在,但对称性会崩掉($\mathbb{N}\to\{0\}$ 有满射而反向没有),”大小”立刻不再是等价关系。
  • 反例(错误定义会怎样):若把”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”错定义成”存在满射 $f:A\to B$”,大小比较就会整体颠倒。例如 $x\mapsto\lfloor \vert x\vert \rfloor$ 是 $\mathbb{R}\to\mathbb{N}$ 的满射(每个自然数 $n$ 都被 $x=n$ 取到),按这个错误定义就会得出 $\vert \mathbb{R}\vert \le\vert \mathbb{N}\vert $——与我们马上要证的事实完全相反。“用单射定义 $\le$、用双射定义 $=$”这一组选择不是随意的,它是让整个理论自洽的唯一自然选择:单射说的是”$A$ 塞得进 $B$”,满射说的是”$A$ 能盖住 $B$”,只有前者才配称”$A$ 不大于 $B$”。

定义 5:可数 (countable)、可数无限 (countably infinite)、不可数 (uncountable)

  • 严格定义(源文件紧接 Theorem 12 的文字,教材中为 Definition 0.3.29):
    1. 若 $\vert A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,称 $A$ 是可数无限的 (countably infinite)
    2. 若 $A$ 是有限的可数无限的,称 $A$ 是可数的 (countable)
    3. 否则(即 $A$ 既不是有限集,也不与 $\mathbb{N}$ 等势),称 $A$ 是不可数的 (uncountable)
  • 直观解释(”它到底在说什么?”):可数 = “能够排成一列”。想象一个无穷长的书架,第一格、第二格、第三格……。如果 $A$ 的元素可以被不重不漏地放进这些格子里,$A$ 就是可数的(放进 $n$ 格就是”该元素对应自然数 $n$”)。有限集可以硬塞进前 $n$ 格;可数无限集则把格子用满。所以:
    • 可数 = 能列出清单(listable);
    • 不可数 = 无论怎么列都会漏掉一些(unlistable)。 这个”清单”直觉极其有用:考试里要证某集合可数,几乎总是”把它排成一列”或”给出到 $\mathbb{N}$ 的双射/单射”。
  • 为什么把有限集也算作可数?:因为”无限”和”可数”是两个独立的维度;把有限集并进来,使得”可数”在取子集、取并集、取笛卡尔积等操作下封闭、叙述简洁(否则每一条定理都要写”有限或可数无限”,非常啰嗦)。教材特意提醒:”$A$ 与 $\varnothing$ 等势当且仅当 $A=\varnothing$”,所以 $\vert \varnothing\vert =0$、$\varnothing$ 也是有限集,也是可数的。

  • 具体示例
    • $\mathbb{N}$ 本身:$\vert A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 取 $A=\mathbb{N}$,恒等映射 $\mathrm{id}$ 是双射,所以 $\mathbb{N}$ 可数无限。
    • $\{1,\dots,2026\}$:有限,可数。
    • $2\mathbb{N}$、$2\mathbb{N}-1$:由 Example 13 与 $\mathbb{N}$ 等势,可数无限。
    • $\mathbb{Z}$:补充结论,$\vert \mathbb{Z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显式双射为 \(f(n)=\begin{cases}\dfrac{n}{2}, & n\ \text{为偶数},\\[2mm] -\dfrac{n-1}{2}, & n\ \text{为奇数}.\end{cases}\) 即 $f(1)=0,\ f(2)=1,\ f(3)=-1,\ f(4)=2,\ f(5)=-2,\ f(6)=3,\ f(7)=-3,\dots$,正是”$0,1,-1,2,-2,3,-3,\dots$”的蛇形列表。(已用脚本逐项核算前 10 项。)所以 $\mathbb{Z}$ 可数无限。
    • $\mathbb{Q}$:补充结论(源文件 Example 13 只对正有理数断言,Assignment 1 要求证明;教材 Example 0.3.32 给出”$\mathbb{Q}$ 可数”):把 $\mathbb{Q}$ 排成 $0,\ \frac11,\ -\frac11,\ \frac12,\ -\frac12,\ \frac13,\ -\frac13,\dots$ 并跳过重复项,即可数。
    • $\mathbb{R}$:不可数(本讲不证;第 6 讲用区间套 + 十进制展开证明 $(0,1]$ 不可数,进而 $\mathbb{R}$ 不可数)。$\wp(\mathbb{N})$:不可数(第 3 讲 Cantor 定理)。
  • 反例(”可数”不等于”有限”):$\mathbb{N}$ 可数但无限;”$\mathbb{Q}$ 可数”也常被误读成”$\mathbb{Q}$ 很小”。可数只说明”能列表”,与”在数轴上的密度”无关——$\mathbb{Q}$ 在 $\mathbb{R}$ 中稠密(第 5 讲),却仍可数。稠密 ≠ 不可数,这是后面 Midterm 与 Assignment 3 要反复澄清的点。

  • $\mathbb{Q}$ 的蛇形枚举表(ASCII,补充示意):下面这张表把 $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$ 按 $m+n=k$ 逐条对角线排列。沿箭头读就是”列表顺序”;把每条对角线上编码相同有理数的格子划掉,就得到正有理数的列表。
   m\n 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...      (格中写的是 m/n 的"坐标",即 (m,n))
    1 │  (1,1) (1,2) (1,3) (1,4) (1,5)
      │    ↙     ↙     ↙     ↙
    2 │  (2,1) (2,2) (2,3) (2,4) (2,5)
      │    ↙     ↙     ↙
    3 │  (3,1) (3,2) (3,3) (3,4) (3,5)
      │    ↙     ↙
    4 │  (4,1) (4,2) (4,3) (4,4) (4,5)
      │    ↙
    5 │  (5,1) (5,2) (5,3) (5,4) (5,5)
    ...

   按对角线(m+n = k)读出的顺序:
     k=2: (1,1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 1 个   → 编号 1
     k=3: (1,2) (2,1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 2 个   → 编号 2,3
     k=4: (1,3) (2,2) (3,1)                  共 3 个   → 编号 4,5,6
     k=5: (1,4) (2,3) (3,2) (4,1)            共 4 个   → 编号 7,8,9,10
     k=6: (1,5) (2,4) (3,3) (4,2) (5,1)      共 5 个   → 编号 11..15
    ...
   第 k 条对角线上有 k-1 个格子;数完前 j 条对角线共 1+2+...+j = j(j+1)/2 个格子。
   ⇒ 每个 (m,n) 都在有限步内被读到:没有格子被漏掉。
   ⇒ 去掉重复编码(如 (2,2) 与 (1,1) 都是有理数 1)后,正有理数排成一列。

这张表对应的显式配对函数(补充)是 \(\varphi(m,n)=\frac{(m+n-2)(m+n-1)}{2}+m,\) 它给出 $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\to\mathbb{N}$ 的双射。逐项验算:$\varphi(1,1)=1$,$\varphi(1,2)=2$,$\varphi(2,1)=3$,$\varphi(1,3)=4$,$\varphi(2,2)=5$,$\varphi(3,1)=6$,$\varphi(1,4)=7$,$\varphi(3,5)=24$,与上表编号完全一致(已用脚本在 $7\times7$ 的方格上验证:49 个格子的 $\varphi$ 值互不相同)。

定义 6(比较记号的严谨性):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 与 $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;Cantor–Schröder–Bernstein 定理

  • 严格定义(源文件 Definition 11 第 3、4 条): \(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\ \iff\ \text{存在单射}\ f:A\to B .\) \(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\ \iff\ 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\ \text{且}\ \vert A\vert \neq\vert B\vert .\) Theorem 12 (Cantor–Schröder–Bernstein)(源文件给出了这条定理,编号为 12): \(\text{若}\ 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\ \text{且}\ \vert B\vert \le\vert A\vert ,\ \text{则}\ 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.\)

  • 直观解释(”它到底在说什么?”):Theorem 12 说的是”大小比较满足反对称性”。注意它的非平凡性:假设只给了两个单射 $f:A\to B$ 与 $g:B\to A$,我们并没有拿到一个双射!定理断言:双射一定存在(哪怕它和 $f,g$ 毫无关系,哪怕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构造出来)。这就是所谓的”两个无限集互相塞得进对方,就能完美配对”。
    • 用 Hilbert 旅馆的画面:如果旅馆 $B$ 的房间能把我 $A$ 的客人全安排下(单射 $A\to B$),同时我的旅馆 $A$ 也能把 $B$ 的客人全安排下(单射 $B\to A$),那么两边的客人数目(在无限的意义下)一样多——即使这两种安排各自都可能会空出一些房间。
  • 为什么需要这个条件(这条定理为什么重要)?:因为它把”证明 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”的工作量减半并降级:原本要造一个双射(既单又满,两件事),现在只要造两个单射(只有一件事,做两遍)。实际上,$\vert \mathbb{Q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 的最省力证明就是:$\mathbb{N}\subset\mathbb{Q}$ 给出单射 $\mathbb{N}\to\mathbb{Q}$(恒等映射),蛇形枚举给出单射 $\mathbb{Q}\to\mathbb{N}$(把 $m/n$ 送到它的编号),两条一合,Theorem 12 直接给出 $\vert \mathbb{Q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,不必再费力去掉重复项、证明满射。这是本定理最典型的用法。

  • 【定理的证明】:注意,源文件只陈述了 Theorem 12,没有给出证明(教材 Lebl 也明确写”We state without proof”)。因此下面标注为补充(超出本讲范围,仅作参考)
    • 思路(”来回追踪法”/back-and-forth,也叫 Cantor–Bernstein 的经典构造):设 $f:A\to B$、$g:B\to A$ 都是单射。把 $A$ 中元素想象成”会被 $g$ 抢走”的对象。定义 \(A_0=A\setminus g(B),\qquad A_{n+1}=g\bigl(f(A_n)\bigr)\ (n\ge0),\) 令 $A_\infty=\displaystyle\bigcup_{n\ge0}A_n$。这些 $A_n$ 两两不交(可用归纳法验证)。现在定义 \(h(x)=\begin{cases}f(x), & x\in A_\infty,\\ g^{-1}(x), & x\in A\setminus A_\infty .\end{cases}\) 可以证明 $h:A\to B$ 是双射:对 $x\in A\setminus A_\infty$,必有 $x\in g(B)$(否则 $x\in A_0\subset A_\infty$,矛盾),所以 $g^{-1}(x)$ 合法;单射性来自 $f,g$ 各自单射且两段的像集恰好把 $B$ 分成互不相交的两块;满射性在于 $B\setminus f(A_\infty)=g^{-1}(A\setminus A_\infty)$。
    • 本讲的处理记住 Theorem 12 的陈述与它的典型用法即可;它的证明(尤其上面这段”来回追踪”)属于进阶内容,本课程后续不再依赖其细节。
  • 反例/注意事项(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 不能只用”看起来更小”来判定):$2\mathbb{N}\subsetneq\mathbb{N}$,但 $\vert 2\mathbb{N}\vert \le\vert \mathbb{N}\vert $ 与 $\vert \mathbb{N}\vert \le\vert 2\mathbb{N}\vert $ 同时成立(后者由 $n\mapsto 2n$ 的单射给出),所以 $\vert 2\mathbb{N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若谁”凭直觉”写下 $\vert 2\mathbb{N}\vert <\vert \mathbb{N}\vert $,他就把有限世界的经验错误地搬到了无限世界——这正是本讲要根除的头号误区。

本讲定义速查卡(对照源文件编号,便于复习自测)

对象源文件编号一句话定义验证格式(考试写法)
函数 $f:A\to B$“Functions” 一节每个 $x\in A$ 指派到 $B$ 中唯一的 $f(x)$写清 $A,B$ 与 $f(x)$ 的公式,并指出 $f(x)\in B$
像 $f(C)$“Functions” 一节第 1 条$f(C)=\{y\in B\mid y=f(x)\ \text{对某}\ x\in C\}$代入集合定义,双向包含(若要证相等)
原像 $f^{-1}(D)$“Functions” 一节第 2 条$f^{-1}(D)=\{x\in A\mid f(x)\in D\}$直接按”$f(x)\in D$”翻译,不需 $f$ 单射
单射第 1 条$f(x_1)=f(x_2)\Rightarrow x_1=x_2$假设相等 → 代数化简 → 得 $x_1=x_2$
满射第 2 条$f(A)=B$,即 $\forall y\in B\ \exists x\in A,\ f(x)=y$任取 $y\in B$ → 解出/构造 $x$ → 检查 $x\in A$ → 验 $f(x)=y$
双射第 3 条既单又满两套验证都写完;之后才可写 $f^{-1}$
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Definition 11 第 1 条存在双射 $A\to B$造映射 + 验单射 + 验满射
$\vert A\vert =n$Definition 11 第 2 条$A$ 与 $\{1,\dots,n\}$ 等势($A$ 有限)给出到 $\{1,\dots,n\}$ 的双射
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Definition 11 第 3 条存在单射 $A\to B$只需单射,不需要满射
$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Definition 11 第 4 条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 且 $\vert A\vert \neq\vert B\vert $先证 $\le$,再反证不存在双射
Cantor–Schröder–BernsteinTheorem 12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\wedge\vert B\vert \le\vert A\vert \Rightarrow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造两个单射即可收口
可数无限 / 可数 / 不可数Theorem 12 之后一段$\vert A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 / 有限或可数无限 / 否则给出列举(或单射到 $\mathbb{N}$)/ 反证
幂集 $\wp(A)$、$\vert A\vert <\vert \wp(A)\vert $本讲未出现(Lecture 3, Theorem 15)$\wp(A)=\{B\mid B\subset A\}$见第 3 讲;本讲只需知道 $x\mapsto\{x\}$ 是单射

定理与完整证明(核心)

Theorem 12 (Cantor–Schröder–Bernstein)(源文件编号 Theorem 12)

  • 定理陈述: \(\forall\ \text{集合}\ A,B:\quad \bigl(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\ \wedge\ \vert B\vert \le\vert A\vert \bigr)\ \Longrightarrow\ 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.\) 其中 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 按 Definition 11 第 3 条理解为”存在单射 $f:A\to B$”,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 按 Definition 11 理解为”存在双射 $A\to B$”。量词顺序必须写对:是”$\exists$ 单射 $f$”与”$\exists$ 单射 $g$”两个假设,推出”$\exists$ 双射 $h$”。
  • 证明策略:源文件未给证明(只陈述)。本节的证明标注为”补充”,目的是让你理解它为什么可信、以及它将如何被使用。策略是构造法 + 分块思想:把 $A$ 切成两块(”应该用 $f$ 处理的”与”应该用 $g^{-1}$ 处理的”),在每一块上定义 $h$ 的不同分支,再分别验证单射与满射。
  • 逐步推导(补充,仅作参考):设 $f:A\to B$、$g:B\to A$ 都是单射。
    1. 令 $A_0:=A\setminus g(B)$。(依据:定义。$A_0$ 是”$A$ 中不会被 $g$ 覆盖到”的元素。注意 $g(B)\subset A$。)
    2. 对 $n\ge0$ 归纳定义 $A_{n+1}:=g(f(A_n))$。(依据:定义;$f(A_n)\subset B$,故 $g(f(A_n))\subset A$,定义合法。)
    3. 断言:诸 $A_n$ 两两不交。 证明(归纳):若 $x\in A_m\cap A_{m^{\prime}}$ 且 $m<m^{\prime}$,反复用 $g^{-1}$(注意 $g$ 单射,所以在像集上 $g^{-1}$ 合法)可得 $x\in A_{m^{\prime}-m}\cap A_0$ 的对应关系;而 $A_0\cap g(B)=\varnothing$ 与 $A_{m^{\prime}-m}\subset g(B)$(当 $m^{\prime}-m\ge1$ 时,因为 $A_{m^{\prime}-m}=g(f(A_{m^{\prime}-m-1}))\subset g(B)$)矛盾。(依据:$g$ 单射 + $A_0$ 的定义。)
    4. 令 $A_\infty:=\bigcup_{n\ge0}A_n$,并定义 \(h(x):=\begin{cases}f(x), & x\in A_\infty,\\ g^{-1}(x), & x\in A\setminus A_\infty.\end{cases}\) $h$ 定义合法性的依据:若 $x\notin A_\infty$,则特别地 $x\notin A_0=A\setminus g(B)$,即 $x\in g(B)$,故 $g^{-1}(x)$ 存在且唯一(唯一性来自 $g$ 单射)。
    5. $h$ 是单射:设 $h(x)=h(y)$。分情形。(a) $x,y\in A_\infty$:则 $f(x)=f(y)$,由 $f$ 单射得 $x=y$。(b) $x,y\notin A_\infty$:则 $g^{-1}(x)=g^{-1}(y)$,两边施加 $g$ 得 $x=y$。(c) $x\in A_\infty$,$y\notin A_\infty$:则 $f(x)=g^{-1}(y)$,两边施加 $g$ 得 $g(f(x))=y$;而 $x\in A_n$ 对某 $n$(由 $A_\infty$ 的定义),于是 $y=g(f(x))\in g(f(A_n))=A_{n+1}\subset A_\infty$,与 $y\notin A_\infty$ 矛盾。故 (c) 不可能发生。(依据:$A_\infty$ 的定义、各分支、$f,g$ 单射。)
    6. $h$ 是满射:任取 $y\in B$。若 $g(y)\in A_\infty$,则存在 $n$ 使 $g(y)\in A_n$,于是由 $A_{n+1}=g(f(A_n))$ 与 $g$ 单射得 $y=f(x)$ 对某个 $x\in A_n\subset A_\infty$,即 $y=h(x)$。若 $g(y)\notin A_\infty$,取 $x=g(y)\in A\setminus A_\infty$,则 $h(x)=g^{-1}(g(y))=y$。(依据:定义 + $g$ 单射。)
    7. 由 5、6,$h:A\to B$ 是双射,故 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。∎
  •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:核心的”灵光一现”是认识到 $A$ 里有些元素是”被 $g$ 覆盖到的”,有些不是;而”被覆盖”这件事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沿着 $f,g$ 来回传播($a\mapsto f(a)\mapsto g(f(a))\mapsto\cdots$)。把这条链条的起点集合 $A\setminus g(B)$ 以及它反复推送出的所有元素收进 $A_\infty$,剩下的元素就恰好是”链条回不到起点”的那批。对前者用 $f$(因为链条的走向本来就是 $f$),对后者用 $g^{-1}$(因为它们都是某个 $g(y)$),两块拼起来就成了双射。如果你自己想发明这个证明,可以先试着问:”如果 $g$ 是满射我立刻就用 $g^{-1}$ 了;它不满,那些 $g$ 覆盖不到的 $A$ 元素怎么办?”——答案就是:把它们交给 $f$,再看看 $f$ 的像被 $g$ 推回 $A$ 时会不会又落进”覆盖不到”的区域,如此往复;最终你自然会切出 $A_\infty$。
  •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
    1. 分块构造(piecewise construction):把定义域切成两块,在每块上用不同的现成映射,最后验证拼接处不冲突。这是”有单射但缺满射”时的标准补救手法。
    2. 迭代像链(orbit / chain 技巧):$A_{n+1}=g(f(A_n))$ 这种”来回推送”的模式在集合论、泛函分析(如 Schauder 不动点)中反复出现。
    3. 用单射做”半可逆”:单射 $g$ 在像集 $g(B)$ 上可以定义真的逆 $g^{-1}$;一旦发现自己需要逆,先检查”我是不是只在像集上用它”。

命题(Example 13 第 1 条):$\vert 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

  • 定理陈述:$\bigl\vert 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\bigr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,即偶数自然数集与 $\mathbb{N}$ 之间存在双射。
  • 证明策略:直接构造 $f(n)=2n$,然后分别验证单射与满射(这是证明”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”的标准模板:先造候选,再两两验证)。源文件的原证明就是这两步。
  • 逐步推导(完全按源文件的论证展开,不省任何一步):
    1. 定义 $f:\mathbb{N}\to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 为 $f(n):=2n$。(依据:定义。注意陪域恰好取成值域,后面验证满射时会省力。)
    2. 验证 $f$ 良定义:对每个 $n\in\mathbb{N}$,$2n$ 是自然数(依据:$\mathbb{N}$ 对乘法封闭,$2,n\in\mathbb{N}$),且 $2n$ 是偶数,故按陪域的构造式定义 $2n\in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。✓
    3. 验证单射:设 $n,m\in\mathbb{N}$ 且 $f(n)=f(m)$,即 $2n=2m$。两边同时乘以 $1/2$(实数乘法消去律,$2\neq0$)得 $n=m$。(依据:单射定义 + 乘法消去律。)故 $f$ 是单射。
    4. 验证满射:任取 $m\in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。由集合构造式,存在 $n\in\mathbb{N}$ 使得 $m=2n$,于是 $m=f(n)$,其中 $n\in\mathbb{N}$ 正是定义域中的元素。(依据:满射定义 $f(\mathbb{N})=B$。)
    5. 由 3、4,$f$ 是双射;由 Definition 11,$\vert 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∎
  •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:这里有两个”看起来什么都没做”却至关重要的细节。
    • 第一,陪域选得好:如果把陪域写成 $\mathbb{N}$ 而不是 $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,那么第 4 步就会失败——任取 $m\in\mathbb{N}$ 时,$m=3$ 就找不到 $n$。同一个公式,换个陪域,结论从”双射”变成”只有单射”
    • 第二,满射的验证用了”集合的定义”而不是”算术”:源文件不写”因为偶数可以被 2 整除”,而写”若 $m\in\{2n\mid n\in\mathbb{N}\}$,则存在 $n$ 使 $m=2n$”。这两种说法等价,但后者的逻辑结构更清晰:$m$ 属于这个集合这件事本身就是“存在 $n$”的同义反复。把它写成量化语句,你就不会漏掉”$n$ 必须落在定义域 $\mathbb{N}$ 里”这一句。如果你自己想出这个证明:先问”我能把每个偶数唯一地写回一个自然数吗?”——能,除以 2——那就说明存在双射,公式立刻浮现。
  •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
    1. 证明 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 的三步模板:① 写下一个候选映射 $f$;② 验单射(假设 $f(x_1)=f(x_2)$,推到 $x_1=x_2$);③ 验满射(任取 $y\in B$,构造/找到 $x\in A$)。
    2. 陪域取成值域可简化满射:当 $A\to f(A)$ 时满射是免费的;真正的负担全在单射。
    3. “反解 $x$”是验证满射的主力:从 $f(x)=y$ 解出 $x$ 的表达式,再检查它是否落在定义域里(例如 $m/2$ 是否落在 $\mathbb{N}$——这里恰恰不落,所以 $x^2$ 的例子要靠集合定义)。

命题(Example 13 第 2 条):$\vert \{2n-1\mid 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

  • 定理陈述:奇数自然数集与 $\mathbb{N}$ 等势。
  • 证明策略:与第 1 条逐字平行(源文件:”can be proven similarly”);我们完整写出,示范”类似”到底类似在哪里。
  • 逐步推导
    1. 定义 $g:\mathbb{N}\to\{2n-1\mid n\in\mathbb{N}\}$ 为 $g(n):=2n-1$。
    2. 良定义:对 $n\in\mathbb{N}$,$2n-1\in\mathbb{N}$ 且为奇数,故属于陪域。
    3. 单射:设 $g(n)=g(m)$,即 $2n-1=2m-1$。两边加 $1$:$2n=2m$;两边乘 $1/2$:$n=m$。(依据:加法消去律 + 乘法消去律。)
    4. 满射:任取 $k\in\{2n-1\mid n\in\mathbb{N}\}$,由集合构造式存在 $n\in\mathbb{N}$ 使 $k=2n-1=g(n)$。
    5. 故 $g$ 是双射,$\vert \{2n-1\mid 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∎
  •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:与例 1 完全同构,唯一的新意是”要意识到 $\{2n-1\}$ 的构造式定义已经替你完成了满射“。初学者常在这里多余地论证”每个奇数都是某个整数的两倍减一”——虽然正确,但不如引用集合定义干净。请特别留意”类似证明”绝不等于”跳过”:在考试里,”similar to above”只允许你省略与前面逐句对应的部分,而不允许省略掉”映射定义、单射验证、满射验证”这三根骨架。
  •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移位不变性——$n\mapsto 2n+c$($c$ 固定整数)这类仿射映射,只要陪域恰好取成 $f(\mathbb{N})$,都是双射;单射的代数化简从不依赖 $c$。

补充命题(Example 13 第 3 条的完整化):$\vert \{x\in\mathbb{Q}\mid x>0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

  • 声明:源文件把这条留作习题(Assignment 1);下面给出两种完整证法,属于对源文件内容的补充
  • 证法 A(蛇形枚举 + 去重,存在性证明)
    1. 第一步:$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$ 可数。 定义 $\varphi: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\to\mathbb{N}$ 为 \(\varphi(m,n):=\frac{(m+n-2)(m+n-1)}{2}+m .\) 要证 $\varphi$ 是双射。单射:设 $\varphi(m,n)=\varphi(m^{\prime},n^{\prime})$。记 $s=m+n$,$s^{\prime}=m^{\prime}+n^{\prime}$。先看 $s$ 与 $s^{\prime}$。用反证法:若 $s<s^{\prime}$,则 \(\varphi(m,n)=\frac{(s-2)(s-1)}{2}+m\le \frac{(s-2)(s-1)}{2}+(s-1)=\frac{(s-1)s}{2},\) 而 $\varphi(m^{\prime},n^{\prime})\ge \dfrac{(s^{\prime}-2)(s^{\prime}-1)}{2}+1=\dfrac{(s^{\prime}-2)(s^{\prime}-1)+2}{2}$。当 $s^{\prime}\ge s+1$ 时,可算出 $\dfrac{(s^{\prime}-2)(s^{\prime}-1)+2}{2}>\dfrac{(s-1)s}{2}$,故 $\varphi(m^{\prime},n^{\prime})>\varphi(m,n)$,矛盾;$s>s^{\prime}$ 对称地矛盾。所以 $s=s^{\prime}$。既然 $s=s^{\prime}$,则 $\frac{(s-2)(s-1)}{2}=\frac{(s^{\prime}-2)(s^{\prime}-1)}{2}$,从等式中减去得 $m=m^{\prime}$,再由 $s=s^{\prime}$ 得 $n=n^{\prime}$。(依据:代数变形 + 反证法。)满射:对任一 $k\in\mathbb{N}$,存在唯一 $s$ 使 $\frac{(s-1)s}{2}<k\le\frac{s(s+1)}{2}$(这是”三角形数划分 $\mathbb{N}$”,可用良序性证明);令 $m:=k-\frac{(s-1)s}{2}\in\{1,\dots,s\}$、$n:=s+1-m\in\mathbb{N}$,则 $\varphi(m,n)=k$。(依据:良序性 + 构造。)
    2. 第二步:正有理数是 $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$ 的”商”。 定义 $\pi: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\to\{x\in\mathbb{Q}:x>0\}$ 为 $\pi(m,n):=m/n$,则 $\pi$ 是满射(每个正有理数 $m/n$、$m,n\in\mathbb{N}$)。由选择公理一眼可知”满射 $+$ 良序 $\Rightarrow$ 存在单射反向”:对每个 $q\in\{x\in\mathbb{Q}:x>0\}$,令 $\psi(q)$ 为 $\varphi^{-1}$ 在集合 $\{(m,n):m/n=q\}$ 上的最小元素($\mathbb{N}$ 良序,最小值存在),则 $\psi$ 是单射。于是有单射 $\mathbb{N}\to\{x\in\mathbb{Q}:x>0\}$(包含映射)与单射 $\{x\in\mathbb{Q}:x>0\}\to\mathbb{N}$($\varphi\circ\psi$)。
    3. 第三步:用 Theorem 12 收口。 由 2 得 $\vert \mathbb{N}\vert \le\vert \{x\in\mathbb{Q}:x>0\}\vert $ 且反向也成立,Cantor–Schröder–Bernstein 给出 $\vert \{x\in\mathbb{Q}:x>0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∎(注意:这一步是本讲 Theorem 12 最典型的应用——用一个单射”往回收”,避免直接构造双射。)
  • 证法 B(唯一素因子分解的显式双射):见前面”基数”小节里那个 $f$ 的定义;它把 $q$ 的分子素因子配偶指数、分母素因子配奇指数,从而直接给出双射,不需要 Theorem 12。两种证法一显式一存在,都合规。
  •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:证法 A 的”灵光一现”是把二维表格压成一维序列。$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$ 是”无穷行 × 无穷列”,直接按行读永远读不完第一行;按 $m+n=k$ 的对角线读,每条对角线有限,所有对角线编号递增,于是”每个格子都排在第 $k-1+\varphi(m,n)$ 位”——没有格子会被永远推迟。这正是”可数”的操作定义。证法 B 的”灵光一现”是用素因子分解这个免费的唯一性:唯一分解定理保证”一个整数只有一种分解方式”,于是”指数奇偶”就把编码变成了一一对应。
  •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:① 对角线/蛇形枚举:处理二维索引集合的标准武器。② 满射后取最小原像造单射:不需要写出双射公式,只要集合良序即可。③ Theorem 12 降低工作量:把”造双射”降级为”造两个单射”。④ 唯一分解定理当编码器:只要一个分解是唯一的,就能用它做双射的”单向可逆性”。

补充命题(可数集的子集可数):若 $A\subset B$ 且 $B$ 可数,则 $A$ 可数

  • 声明:这条对应教材 Exercise 0.3.24,源文件未列出,属于补充/参考;它是 Midterm 1(b)、Assignment 3 第 3(b) 题与思考题 Q3(b) 反复用到的工具,因此必须掌握。
  • 证明:分情形(依据:可数的定义 = 有限或可数无限)。
    1. $B$ 有限:则 $B$ 与 $\{1,\dots,n\}$ 等势(某 $n\ge0$),存在双射 $h:B\to\{1,\dots,n\}$。$h$ 限制在 $A$ 上仍是单射 $h\vert _A:A\to\{1,\dots,n\}$,其像 $h(A)$ 是 $\{1,\dots,n\}$ 的有限子集,设其有 $m$ 个元素($m\le n$)。把 $h(A)$ 从小到大排列为 $c_1<c_2<\dots<c_m$,定义 $A\to\{1,\dots,m\}$ 为”$a$ 是 $h(A)$ 中第 $i$ 小的元素的原像”即 $a\mapsto i$,它是双射(依据:构造 + 单射性)。于是 $A$ 有限,故可数。
    2. $B$ 可数无限:则存在双射 $g:B\to\mathbb{N}$。若 $A=\varnothing$,$A$ 有限,可数。若 $A\neq\varnothing$,考虑 $g(A)\subset\mathbb{N}$。由 $\mathbb{N}$ 的良序性 (well-ordering property)(Lecture 1 的 Axiom 5),$g(A)$ 有最小元 $k_1$;递归地,令 $k_{j+1}$ 为 $g(A)\setminus\{k_1,\dots,k_j\}$ 的最小元(只要该差集非空)。归纳可证:这些 $k_j$ 严格递增,且把 $g(A)$ 中的元素按从小到大全部列出,不重不漏。于是 $j\mapsto k_j$ 是 $\mathbb{N}\to g(A)$ 的双射(依据:良序性 + 归纳构造);再由 $g^{-1}$ 把它拉回,得 $A$ 与 $\mathbb{N}$ 的双射。故 $A$ 可数无限,从而可数。
    3. 两种情形穷尽,结论成立。∎
  • 直观解释:从一列里挑出一些元素,还是能排成一列——只要每次挑”剩下里面最靠前的那个”,就不会有元素被无限期推迟。这正是第 2 步里”取最小元”的作用。
  • 推论(逆否命题,最常用):若 $A$ 不可数且 $A\subset B$,则 $B$ 不可数。用法示范(Midterm 1(b)):设 $E\subset\mathbb{R}$ 可数,取 $A=E$、$B=\mathbb{R}$ 不适合本推论(方向不对);正确路线是用”可数并可数 = 可数”:$E$ 可数与 $\mathbb{R}\setminus E$ 可数合起来会推出 $\mathbb{R}$ 可数,与第 6 讲的 Corollary 58($\mathbb{R}$ 不可数)矛盾。而本推论则用于反方向:$E\subset\mathbb{R}$ 不可数(如 $E=(0,1)$)时,任何 $B\supset E$(如 $\mathbb{R}$)也不可数。
  •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:① “良序性 ⇒ 能从小到大列举子集” 是把 $\mathbb{N}$ 的子集变成序列的万能钥匙(与可数定义配合,可省去写出显式公式)。② 限制一个单射仍得单射:这一条让”取子集”几乎永远是免费的。

补充命题(可数无限并集):两两不交的可数无限集之并可数无限(Assignment 3 第 3(a) 题的推广)

  • 声明:源文件与作业都用到它,这里给出补充证明,因为它同时是 Midterm 1(b) 与”$\mathbb{R}=\mathbb{Q}\cup(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)$”推理的支柱。
  • 命题:设 $A,B$ 是可数无限且 $A\cap B=\varnothing$,则 $A\cup B$ 可数无限。
  • 证明:由 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,存在双射 $f:\mathbb{N}\to A$、$g:\mathbb{N}\to B$。定义 $h:\mathbb{N}\to A\cup B$ 为 \(h(n):=\begin{cases}f\!\left(\dfrac{n+1}{2}\right), & n\ \text{为奇数},\\[2mm] g\!\left(\dfrac n2\right), & n\ \text{为偶数}.\end{cases}\)
    1. $h$ 良定义:奇数 $n$ 时 $\frac{n+1}{2}\in\mathbb{N}$($n=1\Rightarrow1$),偶数 $n$ 时 $\frac n2\in\mathbb{N}$;$f,g$ 都有定义,且值落在 $A\cup B$ 中。✓
    2. $h$ 是单射:设 $h(n)=h(m)$。若 $n,m$ 同为奇数,则 $f(\frac{n+1}{2})=f(\frac{m+1}{2})$,由 $f$ 单射得 $\frac{n+1}{2}=\frac{m+1}{2}$,故 $n=m$。同为偶数时同理得 $n=m$。若一奇一偶,则左边值属于 $A$、右边值属于 $B$(或反之),而 $A\cap B=\varnothing$,矛盾,故此情形不出现。(依据:$f,g$ 单射 + 不交假设。)✓
    3. $h$ 是满射:任取 $y\in A\cup B$。若 $y\in A$,由 $f$ 满射存在 $k\in\mathbb{N}$ 使 $y=f(k)$,取 $n=2k-1$(奇数),则 $h(n)=f(\frac{2k-1+1}{2})=f(k)=y$。若 $y\in B$,由 $g$ 满射存在 $k\in\mathbb{N}$ 使 $y=g(k)$,取 $n=2k$(偶数),则 $h(n)=g(k)=y$。✓
    4. 故 $h$ 是双射,$\vert A\cup B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,即 $A\cup B$ 可数无限。∎
  • 【证明机制解说】:这就是”Hilbert 旅馆两列客人的交叉安排”——把 $A$ 的客人放在奇数号房、$B$ 的客人放在偶数号房。去掉”不交”假设是否还成立? 仍成立(用 $A\cup B=A\cup(B\setminus A)$,再用上一命题把 $B\setminus A$ 降解为可数集);去掉”可数无限”改为”可数”也成立(有限的情形更容易,可把有限集先塞进前几号房再顺延编号)。
  • 【证明技巧总结】奇偶分流是把两个序列合成一个序列的标准手法;而”两个分支的值域互不相交”正是我们要求 $A\cap B=\varnothing$ 的唯一原因——单射的验证只需要这一个不交假设。

补充:幂集与原集基数的比较(真正的证明在 Lecture 3)

  • 声明:源文件 Lecture 2 没有出现幂集 $\wp(S)$,也没有出现 Cantor 定理。Lecture 3(源文件 Theorem 15 (Cantor))才证明: \(\vert A\vert <\vert \wp(A)\vert \qquad\text{(其中 }\wp(A)=\{B\mid B\subset A\}\text{)}\) 并给出 Remark 16:$\vert \mathbb{N}\vert <\vert \wp(\mathbb{N})\vert <\vert \wp(\wp(\mathbb{N}))\vert <\cdots$。下面属于对下一讲的铺垫与直观理解,此处只做铺垫,不冒充本讲定理。
  • 直观铺垫(”为什么会更大?”)
    1. 有限情形先照镜子:$\vert A\vert =n$ 时 $\vert \wp(A)\vert =2^n$(教材 Exercise 0.3.12,也见本讲 Assignment 1 第 3 题),而 $n<2^n$ 对一切 $n\in\mathbb{N}$ 成立(教材 Exercise 0.3.11,Assignment 1 第 2 题)。所以有限集上”幂集更大”是可数出来的事实。
    2. $\vert A\vert \le\vert \wp(A)\vert $ 很容易:$x\mapsto\{x\}$ 是单射(若 $\{x\}=\{y\}$ 则 $x=y$)。难的是严格($\vert A\vert \neq\vert \wp(A)\vert $),即”$\wp(A)$ 不可能被 $A$ 铺满”。
    3. $\wp(\mathbb{N})$ 与 $E\subset(0,1)$ 的关系:Assignment 3 第 2 题给出 $E:=\{x\in(0,1):\text{十进制数字只由 }1,2\text{ 组成}\}$,$f(x)=\{j\in\mathbb{N}:d_{-j}=2\}$ 给出 $E\to\wp(\mathbb{N})$ 的双射,于是 $\vert E\vert =\vert \wp(\mathbb{N})\vert $——这是”幂集基数”在 $\mathbb{R}$ 里的具体化身。
    4. 对角线思想的预告:Cantor 定理的证明用一个”自我指涉”的集合 $B:=\{x\in A:x\notin g(x)\}$:若 $g(b)=B$,则”$b\in B$”与”$b\notin B$”两种情形都导致矛盾。这种”让集合拒绝被赋值”的手法,与第 6 讲构造 $y=0.e_{-1}e_{-2}\dots$(每位都不同于第 $n$ 个展开的第 $n$ 位)是同一个思想的两次亮相。本讲先把”双射/单射”这套语言立起来,第 3 讲立刻用它撬动”无限有无数个层级”这一惊人结论。
   |A| < |P(A)| 的直观层级图(Lecture 3 的结论,本讲仅作预告)

   N            P(N)              P(P(N))                 ...
   ℵ₀     <     2^ℵ₀        <    2^(2^ℵ₀)          <      ...
   (可数)      (不可数)        (更不可数)

   每一个箭头都是"严格小于":|A| ≤ |P(A)| 由 x ↦ {x} 给出;
   严格性由 Cantor 的对角线论证给出(Lecture 3 Theorem 15)。

与教材的对应

  • 对应 [JL] §0.3(Lebl, Basic Analysis I,Introduction 第 0.3 节 “Basic set theory”)。本讲的函数与基数部分逐条对应如下(本节的核心命题就是”函数 = $A\times B$ 的特殊子集”以及”基数 = 双射意义下的大小”):
    • §0.3.3 Functions:Definition 0.3.10(笛卡尔积 $A\times B$)、Definition 0.3.11(函数的严格定义:$f\subset A\times B$,对每个 $x\in A$ 存在唯一 $y$ 使 $(x,y)\in f$;同时给出 domain / range / codomain)、Definition 0.3.13(像 $f(C)$ 与原像 $f^{-1}(D)$,并指出 $R(f)=f(A)$)、Example 0.3.14($f(x)=\sin(\pi x)$:$f([0,\tfrac12])=[0,1]$、$f^{-1}(\{0\})=\mathbb{Z}$)、Proposition 0.3.15(原像与并/交/补交换)、Proposition 0.3.16(像只对并有等式、对交只有 $\subset$)、Definition 0.3.17(injective / surjective / bijective 与逆函数 $f^{-1}:B\to A$)、Definition 0.3.18(复合 $g\circ f$)。源文件的 “Functions” 一节正是 Definition 0.3.11/0.3.13/0.3.17 的浓缩。
    • §0.3.5 CardinalityDefinition 0.3.26(same cardinality 的定义)、Definition 0.3.27(有限/finite 与 $\vert A\vert =n$)、Definition 0.3.28(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、$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,并陈述 Cantor–Bernstein–Schröder 定理”without proof”)、Definition 0.3.29(countably infinite / countable / uncountable)、Example 0.3.30(偶数与 $\mathbb{N}$ 等势,即源文件 Example 13 第 1 条)、Example 0.3.31($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$ 可数,蛇形排列)、Example 0.3.32($\mathbb{Q}$ 可数)、Definition 0.3.33(幂集 $\wp(A)$)、Theorem 0.3.34 (Cantor)($\vert A\vert <\vert \wp(A)\vert $,含对角线证明)
    • 注意教材与本讲的编号差异:本讲源文件用的是 OCW 讲义的编号(Question 10、Definition 11、Theorem 12、Example 13),教材用的是 §0.3.x 编号;两者内容一一对应,但数字不能混用。本笔记在需要对照处都同时标出,正文定理编号一律以源文件(本讲)为准。
  • 对应 OCW Assignment 1(Reading Section 0.3;这些题正好覆盖本讲的定义与 Example 13 的第三条):
    • Exercise 0.3.6:证明分配律 $A\cap(B\cup C)=(A\cap B)\cup(A\cap C)$ 与 $A\cup(B\cap C)=(A\cup B)\cap(A\cup C)$。练什么:集合相等必须双向包含,为后面”证明两个集合相等”(如 $f^{-1}(C\cap D)=f^{-1}(C)\cap f^{-1}(D)$)打基础。
    • Exercise 0.3.11:用归纳法证明 $n<2^n$($n\in\mathbb{N}$)。练什么:归纳法骨架;这条结论正是”有限集的幂集严格更大”的一半(另一半是 Exercise 0.3.12)。
    • Exercise 0.3.12:证明有限集 $A$($\vert A\vert =n$)的幂集基数为 $2^n$。练什么:用双射数幂集(对每个子集配一个 0-1 序列),幂集基数的第一课。
    • Exercise 0.3.15:证明 $n^3+5n$ 被 $6$ 整除($\forall n\in\mathbb{N}$)。练什么:归纳法 + 模算术的分类讨论($n\bmod 6$ 六种情形),与本讲”分情形论证”的精神一致。
    • Exercise 0.3.19:给出”可数无穷多个有限集的并不是有限集”的例子。练什么:可数并集的大小,直接对应 Assignment 3 第 3(a) 题的雏形;标准答案是 $A_n=\{n\}$(则 $\bigcup_n A_n=\mathbb{N}$)或 $A_n=\{1,\dots,n\}$(并集仍是 $\mathbb{N}$)。
    • 第 6 题(习题原文中给定唯一素因子分解定理并要求使用):证明 $\vert \{q\in\mathbb{Q}:q>0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其中 (a) 要求算出 $f(4/15)$ 并求出使 $f(q)=108$ 的 $q$;(b) 要求用唯一分解定理证明 $f$ 是双射。练什么:把”存在双射”变成”写出显式双射”,并用算术基本定理处理单射与满射。本笔记已算出并验算:$f(4/15)=240$;使 $f(q)=108$ 的 $q=\dfrac29$(核验:$f(2/9)=2^2\cdot3^3=108$)。
  • 对应 OCW Assignment 3 第 2、3 题(Reading Sections 1.2–1.5, 2.1;本讲内容是它们的前置工具):
    • Assignment 3 第 2 题:$E\subset(0,1)$ 为十进制表示只用数字 $1,2$ 的实数集,证明 $\vert E\vert =\vert \wp(\mathbb{N})\vert $(提示:$f(x)=\{j\in\mathbb{N}:d_{-j}=2\}$)。练什么:构造双射到幂集,把”幂集基数”具体化;也顺带练”十进制展开的唯一性问题”(第 6 讲)。
    • Assignment 3 第 3(a) 题:$A,B$ 不交且可数无限,证明 $A\cup B$ 可数无限。练什么:用两次双射把并集排成一列($a_n\mapsto$ 第 $2n-1$ 位,$b_n\mapsto$ 第 $2n$ 位),正是本讲 Example 13 奇偶分解的推广。
    • Assignment 3 第 3(b) 题:证明 $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$ 不可数(可用”$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$ 无限、$\mathbb{R}$ 不可数”)。练什么:不可数性 + 可数并集(若 $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$ 可数,则 $\mathbb{R}=\mathbb{Q}\cup(\mathbb{R}\setminus\mathbb{Q})$ 可数,矛盾)。
  • 对应 OCW Midterm 第 1 题(本讲定义的直接应用):
    • Midterm 1(a):设 $f:A\to B$,$C,D\subset B$,证明 $f^{-1}(C\cap D)=f^{-1}(C)\cap f^{-1}(D)$。练什么:原像与集合运算交换,即教材 Proposition 0.3.15 的一条(证明要用双向包含)。
    • Midterm 1(b):$E\subset\mathbb{R}$ 可数时,$\mathbb{R}\setminus E$ 是否一定不可数?说明理由。练什么:可数并集 + 不可数性。正确回答:(一定不可数);证明思路是”若 $\mathbb{R}\setminus E$ 可数,则由 Assignment 3 第 3(a) 的推广 $\mathbb{R}=E\cup(\mathbb{R}\setminus E)$ 可数,与 $\mathbb{R}$ 不可数矛盾”。
    • Midterm 1(c):$E\subset\mathbb{R}$ 不可数时,$\mathbb{R}\setminus E$ 是否一定可数?说明理由。练什么:反例思维。正确回答:不一定;最干净的反例是 $E=(0,1)\cup(2,3)$:它不可数(含 $(0,1)$),而补集 $(-\infty,0]\cup[1,2]\cup[3,\infty)$ 中包含 $[1,2]$,故补集仍不可数。另一个反例是 $E=(0,1)\cup\mathbb{Q}$:补集 $=\{x\notin(0,1):x\notin\mathbb{Q}\}=(-\infty,0]\setminus\mathbb{Q}\cup[1,\infty)\setminus\mathbb{Q}$,其中 $(-\infty,0]\setminus\mathbb{Q}$ 不可数(因为它与 $(0,1)$ 之间有双射 $x\mapsto(x-1)/2$ 之类,而 $(0,1)$ 不可数)。这类题的要点:“不可数”与”补集可数”之间没有逻辑蕴含,因为”不可数”离”占满全集”还很远(例如 $E=(0,1)$)。
  • 对应 Midterm 第 4(b) 题(同一集合 $E$ 的后续应用):与 Assignment 3 第 2 题同一个 $E$,要求证明 $0.1111\dots$ 是 $E$ 的聚点——它把本讲的”可数/不可数”话题推进到”聚点”,属于第 8–9 讲的范畴,此处仅记录关联。

与其他讲次的关联

  • 依赖链的起点——Lecture 1(Sets, Set Operations, and Mathematical Induction):本讲全部定义都建立在第 1 讲的集合语言上:$\subset$、$\in$、$:=$、$\{x\in A\mid P(x)\}$、$\varnothing$、$\mathbb{N}\subset\mathbb{Z}\subset\mathbb{Q}\subset\mathbb{R}$ 都来自 Lecture 1 的 Definition 2 与 Example。第 1 讲的良序性 (Well-ordering property, Axiom 5) 与归纳法 (Theorem 0.3.6) 在本讲被用来支撑”$\mathbb{N}$ 可数”、”三角形数划分 $\mathbb{N}$”以及 Exercise 0.3.11/0.3.15 的证明。
  • 本讲是 Lecture 3(Cantor’s Remarkable Theorem and the Rationals’ Lack of the Least Upper Bound Property)的地基:Lecture 3 一开头就用本讲的记号定义幂集并陈述 Theorem 15 (Cantor) $\vert A\vert <\vert \wp(A)\vert $;若没有本讲 Definition 11 里 $\vert \cdot\vert \le\vert \cdot\vert $ 与 $\vert \cdot\vert <\vert \cdot\vert $ 的精确定义,Cantor 定理的陈述根本无法写出来。Lecture 3 证明该定理时用的 $B=\{x\in A:x\notin g(x)\}$ 与”反证 + 分情形”,也正是本讲 Theorem 12 证明(补充部分)所展示的构造/分类手法的延伸。
  • 本讲是 Lecture 6(The Uncountability of the Real Numbers)的直接前提:Lecture 6 的 Recall 54 逐字复述本讲定义:”A is countable if A is either finite or $\vert A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”;Theorem 57 (Cantor) 证明 $(0,1]$ 不可数时,第一步就是”假设 $(0,1]$ 可数,则存在双射 $x:\mathbb{N}\to(0,1]$”——这正是本讲”$\vert (0,1]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 意味着存在双射”的直接应用。Corollary 58($\mathbb{R}$ 不可数)与 Midterm 1(b)、Assignment 3 第 3(b) 都靠它。
  • Assignment 3 第 2 题($\vert E\vert =\vert \wp(\mathbb{N})\vert $)把本讲与第 3 讲、第 6 讲缝在一起:本讲确立”$\wp$ 与 $\vert \cdot\vert $”,第 3 讲证明 $\vert \mathbb{N}\vert <\vert \wp(\mathbb{N})\vert $,Assignment 3 给出 $E$ 与 $\wp(\mathbb{N})$ 之间的显式双射,于是”$\vert E\vert $ 严格大于 $\vert \mathbb{N}\vert $”这一结论被具体化在 $\mathbb{R}$ 的子集上——为第 6 讲”$\mathbb{R}$ 不可数”提供了另一条可见的路径。
  • 向前延伸到序列与极限的语言(Lecture 7 起):Lecture 7 定义”序列是函数 $x:\mathbb{N}\to\mathbb{R}$”,本讲 §0.3 的”函数”概念在此变成分析的主角;而”可数”在 Lecture 6 之后成为”把集合看成序列、再对序列取极限”这一整套技巧的准入证——例如 $(0,1]$ 的”可数假设”直接翻译成序列 $\{x(n)\}$,才有了对角线构造。

关键要点

  1. 基数(大小)的定义是”存在双射”,不是”数元素个数”。 \(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\ \stackrel{\text{def}}{\iff}\ \exists\ \text{双射}\ f:A\to B .\) 对无限集,任何”数一数”的说法都无效;”配对成功”才是可验证的判据。有限集的”数数”之所以可用,正是因为它背后藏着一个双射 $\{1,\dots,n\}\to A$。
  2. 三类函数的判据与它们的”依赖对象”。
    • 单射:$f(x_1)=f(x_2)\Rightarrow x_1=x_2$;只依赖 $(f,\text{定义域})$。
    • 满射:$f(A)=B$,即 $\forall y\in B\ \exists x\in A,\ f(x)=y$;依赖 $(f,\text{定义域},\text{陪域})$。
    • 双射 = 单射 + 满射;此时才有逆函数 $f^{-1}:B\to A$,且 $f\circ f^{-1}=\mathrm{id}_B$、$f^{-1}\circ f=\mathrm{id}_A$。 同一公式换定义域/陪域,单射性可能变($x^2$ 在 $\mathbb{R}$ 与 $[0,\infty)$ 上)、满射性几乎总要变($2x$ 在 $\mathbb{Z}\to\mathbb{Z}$ 与 $\mathbb{Z}\to2\mathbb{Z}$ 上)。
  3. 比较记号与 Cantor–Schröder–Bernstein(源文件 Theorem 12)。 \(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\iff \exists\ \text{单射}\ A\to B,\qquad 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\iff 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\ \wedge\ \vert A\vert \neq\vert B\vert .\) 若 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 且 $\vert B\vert \le\vert A\vert $,则 $\vert A\vert =\vert B\vert $。黄金用法:证明两集合等势时,分别造两个单射往往比造一个双射省力($\mathbb{Q}$ 可数即典型)。
  4. 可数 = 能排成一列。 \(A\ \text{可数无限}\iff \vert A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;\qquad A\ \text{可数}\iff A\ \text{有限或可数无限};\qquad \text{否则不可数}.\) 本讲的核心等式:$\vert \{2n: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、$\vert \{2n-1:n\in\mathbb{N}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、$\vert \{q\in\mathbb{Q}:q>0\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(后者为 Assignment 1 习题,本笔记已给两种证法);补充:$\vert \mathbb{Z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、$\vert \mathbb{Q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
  5. 无限集的”反常识”铁律:真子集可以和外层集合同样大。 \(2\mathbb{N}\subsetneq\mathbb{N}\quad\text{但}\quad \vert 2\mathbb{N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.\) 因此”$A\subsetneq B\Rightarrow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”在无限情形下是错的;反过来,”与某个真子集等势”恰恰可以用来刻画无限集(教材 Remark)。并且 $\vert A\vert <\vert \wp(A)\vert $ 的预告说明:无限还有层级,$\mathbb{N},\wp(\mathbb{N}),\wp(\wp(\mathbb{N})),\dots$ 严格递增(真正的证明在第 3 讲)。

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

  • 误区 1:把”$f:A\to B$ 是函数”与”$f$ 满射”混为一谈。
    • 错误做法:看到 $f:\mathbb{R}\to\mathbb{R}$,$f(x)=x^2$,就说”值域是 $\mathbb{R}$”。
    • 为什么错:陪域是 $\mathbb{R}$ 只是声明输出落在 $\mathbb{R}$ 里;实际值域是 $[0,\infty)\subsetneq\mathbb{R}$。值域 $=$ 像 $f(A)$,陪域只是容器。
    • 正确做法:凡涉及满射,先把 $f(A)$ 和 $B$ 分开写、分开比对。“陪域是承诺,值域是事实。”
  • 误区 2:用”$A\subsetneq B$ 所以 $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”下结论。
    • 错误做法:因为 $2\mathbb{N}\subsetneq\mathbb{N}$,就断言 $\vert 2\mathbb{N}\vert <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
    • 为什么错:$n\mapsto2n$ 是双射,$\vert 2\mathbb{N}\vert =\vert \mathbb{N}\vert $。包含关系只给出 $\vert A\vert \le\vert B\vert $,永远给不出严格小于(严格性必须来自”不存在双射”的证明,如 Cantor 定理)。
    • 正确做法:要证 $\vert A\vert <\vert B\vert $,必须先证 $\le$、再证 $\neq$(后者通常要反证 + 对角线)。
  • 误区 3:验证满射时只”看起来覆盖了”,不做全称论证。
    • 错误做法:说”$f(n)=2n$ 显然是满射,因为每个偶数都是某个数的两倍”——这句话没有指出那个数属于定义域
    • 为什么错:如果定义域是 $\mathbb{Z}$、陪域是 $\mathbb{Z}$,同样的”每个偶数都是两倍”就不再成立($y=1$ 没有原像)。
    • 正确做法:满射的验证格式固定为”任取 $y\in B$ →(构造或解出)$x\in A$ → 验证 $f(x)=y$“,中间必须显式声明 $x$ 落在定义域内。源文件对 $f(n)=2n$ 的满射验证用的就是”由集合定义存在 $n\in\mathbb{N}$”。
  • 误区 4:把 $f^{-1}(D)$ 与 $f^{-1}(y)$ 混用,或在 $f$ 非双射时把 $f^{-1}$ 当函数。
    • 错误做法:对 $f(x)=x^2$ 写”$f^{-1}(4)=2$”。
    • 为什么错:$f^{-1}(\{4\})=\{-2,2\}$ 是集合,不是元素;$f$ 不单射,逆函数不存在。
    • 正确做法:原像符号 $f^{-1}$ 在任何函数上都合法,但它作用于集合($D\subset B$,或写成 $f^{-1}(\{y\})$),结果是集合;只有当 $f$ 是双射时,才可把 $f^{-1}(\{y\})$ 这个单元素集简写成 $f^{-1}(y)$ 并视其为函数 $B\to A$。
  • 误区 5:量词顺序与”依赖关系”写反。
    • 错误做法:把满射写成”$\exists x\in A\ \forall y\in B,\ f(x)=y$”。这说的是”存在一个 $x$,它同时映到所有 $y$”,除非 $B$ 只有一个元素,否则不可能。
    • 为什么错:满射正确的量化结构是 \(\forall y\in B\ \ \exists x\in A,\ \ f(x)=y,\) $x$ 是依赖于 $y$ 的(对不同的 $y$ 可以取不同的 $x$),正如 $\varepsilon$-$\delta$ 里 $\delta$ 依赖 $\varepsilon$。把 $\exists$ 提到 $\forall$ 前面就把”依赖”变成”统一”,语义完全反转。
    • 正确做法:写量词时心里默念”哪一个先被给定、哪一个后被告知”,并把依赖关系写在括号里(如”$\forall y\in B,\ \exists x=x(y)\in A$”)。
  • 误区 6:把”可数”当成”小”、”不可数”当成”大得能装下一切”。
    • 错误做法:Midterm 1(c) 答”不可数集的补集一定可数”。
    • 为什么错:取 $E=(0,1)\subset\mathbb{R}$,它不可数,补集 $(-\infty,0]\cup[1,\infty)$ 也不可数。不可数只说明”排不成一列”,不说明”几乎占满全集”。
    • 正确做法:涉及补集的命题,一律先想极小($E=\mathbb{Q}\cap(0,1)$,可数)与极大($E=\mathbb{R}\setminus\{0\}$,补集只有一点)两个极端例子。Midterm 1(b) 的”可数集的补集必不可数”是对的(因为 $\mathbb{R}$ 不可数 + 可数并集可数),而 1(c) 的”不可数集的补集必可数”是错的——注意这一对问答并不对称
  • 误区 7:以”有限直觉”处理”$\mathbb{N}\times\mathbb{N}$ 按行/按列枚举”。
    • 错误做法:说”先列 $(1,1),(1,2),(1,3),\dots$ 把第一行列完,再列第二行”。
    • 为什么错:第一行永远列不完,第二行永远轮不到;这不是一个到 $\mathbb{N}$ 的枚举($x\in A$ 必须对应到有限编号 $n\in\mathbb{N}$)。
    • 正确做法:改用对角线(按 $m+n$ 分组)枚举,保证每个格子都在有限步内被读到;这正是教材 Example 0.3.31 与质数编码法之所以能成功的原因。

思考题(带答案)

Q1.(构造显式双射) 证明 $\vert \mathbb{N}\vert =\vert \mathbb{Z}\vert $,要求写出一个显式的双射并完整验证单射与满射。

答案 **构造.** 定义 $f:\\mathbb{N}\\to\\mathbb{Z}$ 为 $$ f(n):=\begin{cases} \dfrac{n}{2}, & n\ \text{为偶数},\\[2mm] -\dfrac{n-1}{2}, & n\ \text{为奇数}. \end{cases} $$ 逐项写出前几项:$f(1)=0,\\ f(2)=1,\\ f(3)=-1,\\ f(4)=2,\\ f(5)=-2,\\ f(6)=3,\\ f(7)=-3,\\ f(8)=4,\\ f(9)=-4,\\ f(10)=5$(与 $\\mathbb{Z}=\\{0,1,-1,2,-2,3,-3,\\dots\\}$ 的自然列举逐项吻合;已用脚本核验)。 **为什么这样构造(直观).** $\\mathbb{N}$ 从 $1$ 开始,所以"$0$"这个整数没有"第 $0$ 位"可用。解决办法是让**奇数位**去承担 $0$ 与所有负整数:第 $1$ 位送 $0$,第 $3$ 位送 $-1$,第 $5$ 位送 $-2$,……;**偶数位**专门送正整数:第 $2$ 位送 $1$,第 $4$ 位送 $2$,……。两条流水线互不干扰,合起来正好铺满 $\\mathbb{Z}$。这就是公式里"奇数分支 $-\\frac{n-1}{2}$、偶数分支 $\\frac n2$"的来源。 **(1)$f$ 良定义.** 对每个 $n\\in\\mathbb{N}$,$n$ 要么偶要么奇(二者互斥且穷尽;依据:整数的奇偶二分,属于 Lecture 1 的整除事实)。若 $n$ 偶,$n/2\\in\\mathbb{Z}$;若 $n$ 奇,$n-1$ 为偶数,$-(n-1)/2\\in\\mathbb{Z}$。故 $f(n)\\in\\mathbb{Z}$。(依据:$\\mathbb{Z}$ 对减法、除法(整除情形)与取负封闭。) **(2)$f$ 是单射.** 设 $n,m\\in\\mathbb{N}$ 且 $f(n)=f(m)$。先记下两个分支的**值域范围**: - 若 $n$ 为偶数($n\\ge2$),则 $f(n)=\\dfrac n2\\ge1$; - 若 $n$ 为奇数($n\\ge1$),则 $f(n)=-\\dfrac{n-1}{2}\\le0$(且 $n=1$ 时取到 $0$)。 这两个范围 $\\{1,2,3,\\dots\\}$ 与 $\\{0,-1,-2,\\dots\\}$ **不相交**(依据:$\\mathbb{Z}$ 的三分性质,任意整数恰属于"$>0$""$=0$""$<0$"之一)。于是可分类讨论: - $n,m$ 都为偶数:由 $f(n)=f(m)$ 得 $\\dfrac n2=\\dfrac m2$,两边乘 $2$ 得 $n=m$。(依据:乘法消去律。) - $n,m$ 都为奇数:由 $f(n)=f(m)$ 得 $-\\dfrac{n-1}{2}=-\\dfrac{m-1}{2}$;两边乘 $-2$ 得 $n-1=m-1$,再加 $1$ 得 $n=m$。(依据:加法/乘法消去律。) - $n$ 偶、$m$ 奇:则 $f(n)\\ge1$ 而 $f(m)\\le0$,与 $f(n)=f(m)$ 矛盾,故不可能。$n$ 奇、$m$ 偶同理不可能。 四种情形中只有前两种可实现,且都给出 $n=m$。故 $f$ 是单射。 **(3)$f$ 是满射.** 任取 $k\\in\\mathbb{Z}$,目标:找出 $x=x(k)\\in\\mathbb{N}$ 使 $f(x)=k$。按 $k$ 的符号分三种情形(依据:三分性质)。 - $k=0$:取 $x=1$(奇数),$f(1)=-\\dfrac{1-1}{2}=0=k$。✓ - $k\\ge1$:取 $x=2k$。因 $k\\ge1$ 故 $x=2k\\ge2$,是偶数,于是 $f(x)=\\dfrac{2k}{2}=k$。✓(例如 $k=3\\Rightarrow x=6$,$f(6)=3$。) - $k\\le-1$:取 $x=1-2k$。因 $k\\le-1$ 故 $x\\ge3$,是**奇数**,于是 $f(x)=-\\dfrac{(1-2k)-1}{2}=-\\dfrac{-2k}{2}=k$。✓(例如 $k=-2\\Rightarrow x=5$,$f(5)=-\\dfrac{4}{2}=-2$。) 三种情形穷尽了 $\\mathbb{Z}$,每一种都找到了落在定义域 $\\mathbb{N}$ 里的 $x$。故 $f$ 是满射。 (**注意这里的关键细节**:三种情形里我们**必须显式检查 $x\\in\\mathbb{N}$**,尤其 $x=1-2k\\ge3$ 这一句。如果写成 $x=1-2k$ 却不验证它 $\\ge1$,"$k\\le-1$"这个前提就白用了——这正是本讲"满射验证必须落在定义域内"的活教材。) **(4)结论.** $f$ 既单又满,故是双射,于是 $\\vert \\mathbb{N}\\vert =\\vert \\mathbb{Z}\\vert $,即 $\\mathbb{Z}$ 可数无限。 **另一个更省力的证法(可选,用 Theorem 12).** 包含映射 $\\mathbb{N}\\hookrightarrow\\mathbb{Z}$ 是单射,给出 $\\vert \\mathbb{N}\\vert \\le\\vert \\mathbb{Z}\\vert $;而 $g:\\mathbb{Z}\\to\\mathbb{N}$, $$g(k):=\begin{cases}2k+1, & k\ge0,\\ -2k, & k<0\end{cases}$$ 是单射($k\\ge0$ 时 $g(k)=2k+1$ 取遍全部奇正整数 $1,3,5,\\dots$,$k<0$ 时 $g(k)=-2k$ 取遍全部偶正整数 $2,4,6,\\dots$;两个分支取值的奇偶性不同,故值域不交;而在每个分支内部,$2k_1+1=2k_2+1\\Rightarrow k_1=k_2$、$-2k_1=-2k_2\\Rightarrow k_1=k_2$),给出 $\\vert \\mathbb{Z}\\vert \\le\\vert \\mathbb{N}\\vert $。由 Theorem 12 得 $\\vert \\mathbb{Z}\\vert =\\vert \\mathbb{N}\\vert $。**注意**:这个证法没有构造双射,只用了一个单射"回收",正是 Theorem 12 的标准用法。逐项检查 $g$:$g(0)=1,\\ g(1)=3,\\ g(2)=5,\\dots;\\ g(-1)=2,\\ g(-2)=4,\\dots$,确实单射。

Q2.(不可数性的证明思路) 设 $E\subset(0,1)$ 是把 $x\in(0,1)$ 的十进制展开中只出现数字 $1$ 和 $2$ 的实数全体,即 \(E:=\{x\in(0,1):\forall j\in\mathbb{N},\ \exists d_{-j}\in\{1,2\},\ x=0.d_{-1}d_{-2}\dots\}.\) (1)证明 $E$ 与 $\wp(\mathbb{N})$ 之间存在双射(提示:$f(x)=\{j\in\mathbb{N}:d_{-j}=2\}$);(2)说明为什么由此可断定 $E$ 不可数,并写清用到了哪一讲的哪条定理。

答案 **(1)构造双射 $f:E\\to\\wp(\\mathbb{N})$.** 对 $x\\in E$,取它在 $E$ 的定义中给出的数字串 $(d_{-1},d_{-2},\\dots)$(每个 $d_{-j}\\in\\{1,2\\}$),令 $$f(x):=\{j\in\mathbb{N}:d_{-j}=2\}\in\wp(\mathbb{N}).$$ - **$f$ 良定义**:对每个 $x\\in E$,$\\{j:d_{-j}=2\\}$ 是 $\\mathbb{N}$ 的一个子集,确为 $\\wp(\\mathbb{N})$ 的元素。✓ - **$f$ 是单射**:设 $f(x)=f(y)=:S$。则对每个 $j\\in\\mathbb{N}$,$d_{-j}=2\\iff j\\in S\\iff e_{-j}=2$(其中 $e_{-j}$ 是 $y$ 的数字),于是 $d_{-j}=e_{-j}$ 对一切 $j$ 成立,故两个数字串逐位相同,$x=y$。(依据:$E$ 中每个数的数字串被 $x$ 唯一确定——这里的"唯一性"来自 $E$ 的定义方式:数字串逐位只有 $1,2$ 两种选择,而 $x$ 的**十进制展开**在只含 $1,2$ 时不会落入"$0.4999\\dots=0.5$"那类双重表示陷阱,因为 $0.4999\\dots$ 里出现了数字 $4$ 与 $9$,不属于 $E$;这一点是本题的关键技术细节。)✓ - **$f$ 是满射**:任取 $S\\in\\wp(\\mathbb{N})$,构造数字串 $$d_{-j}:=\begin{cases}2,& j\in S,\\ 1,& j\notin S,\end{cases}$$ 并令 $x:=0.d_{-1}d_{-2}\\dots$。这个级数 $\\sum_{j\\ge1}d_{-j}10^{-j}$ 的每一项满足 $1\\cdot10^{-j}\\le d_{-j}10^{-j}\\le 2\\cdot10^{-j}$,故 $$0.111\dots=\frac19\le x\le \frac29=0.222\dots,\qquad\text{特别地 }x\in(0,1),$$ 且 $x$ 的一个十进制展开只含 $1,2$,故 $x\\in E$。此时 $f(x)=\\{j:d_{-j}=2\\}=S$。(依据:几何级数 $\\sum_{j\\ge1}10^{-j}=1/9$、比较判别法;严格地说,极限存在性要到第 10 讲才建立,这里可用"上确界存在"的等价叙述:$x=\\sup_n\\sum_{j=1}^n d_{-j}10^{-j}$。)✓ 综上 $f$ 是双射,故 $\\vert E\\vert =\\vert \\wp(\\mathbb{N})\\vert $。 **(2)$E$ 不可数.** 依据链如下: - Lecture 3 的 **Theorem 15 (Cantor)**:对任意集合 $A$ 有 $\\vert A\\vert <\\vert \\wp(A)\\vert $。取 $A=\\mathbb{N}$,得 $\\vert \\mathbb{N}\\vert <\\vert \\wp(\\mathbb{N})\\vert $。 - 由 (1) 有 $\\vert E\\vert =\\vert \\wp(\\mathbb{N})\\vert $。 - 于是 $\\vert E\\vert =\\vert \\wp(\\mathbb{N})\\vert >\\vert \\mathbb{N}\\vert $,特别地 $\\vert E\\vert \\neq\\vert \\mathbb{N}\\vert $。又 $E$ 无限:例如对每个 $n\\in\\mathbb{N}$ 取 $$x_n:=0.\underbrace{1\,1\,\cdots\,1}_{n\ \text{个}}2\,2\,2\,\cdots,$$ 这些 $x_n$ 的数字串在第 $n+1$ 位上分别是 $2,2,2,\\dots$ 而第 $1,\\dots,n$ 位全为 $1$,故两两不同($x_n$ 与 $x_m$ 在第 $\\min\\{n,m\\}+1$ 位的数字一定不同——一个为 $1$ 一个为 $2$),于是 $E$ 含有一个可数无限子集,$E$ 不可能有限。既非有限也不与 $\\mathbb{N}$ 等势,故按定义 $E$ 是**不可数**的。 **为什么这题重要**:它把"$\\wp(\\mathbb{N})$ 比 $\\mathbb{N}$ 大"这条抽象结论**落实到了 $\\mathbb{R}$ 的一个具体子集**上,并且顺带说明了 $\\mathbb{R}$ 不可数(因为 $E\\subset\\mathbb{R}$,不可数集的超集不可数——这是教材 Exercise 0.3.24 的推论:$A\\subset B$ 且 $B$ 可数则 $A$ 可数,取逆否命题即得)。 **常见坑**:如果用的是普通二进制展开而不是限死 $1,2$,就会出现"$0.01111\\dots=0.10000\\dots$"这类双重表示,使 $f$ 的单射性失败。Assignment 3 与 Midterm 都用"只用 $1$ 和 $2$"来把这个坑堵掉,值得记牢。

Q3.(概念理解 + 反面案例) 判断下列命题真假,真的给出证明,假的给出明确反例: (a) 若 $f:A\to B$ 是单射且 $A$ 无限,则 $B$ 无限; (b) 若 $A$ 可数、$B$ 不可数,且 $A\subset B$,则 $B\setminus A$ 不可数; (c) 设 $f:A\to B$ 是双射,$C\subset A$,则 $f(A\setminus C)=B\setminus f(C)$。

答案 **(a) 真。** 证明(反证):假设 $B$ 有限,则 $B$ 与 $\\{1,\\dots,n\\}$ 等势(某 $n\\ge0$),于是存在双射 $h:B\\to\\{1,\\dots,n\\}$。复合 $h\\circ f:A\\to\\{1,\\dots,n\\}$ 是单射(依据:单射的复合仍是单射),这把 $A$ 单射地嵌入一个 $n$ 元集合。由教材 Exercise 0.3.5($n>m$ 时不存在 $\\{1,\\dots,n\\}\\to\\{1,\\dots,m\\}$ 的单射)的推广,$A$ 必有限,与"$A$ 无限"矛盾。故 $B$ 无限。(直观:单射意味着"$B$ 至少和 $A$ 一样大",无限的东西塞不进有限的口袋。) **(b) 真。** 证明(反证):假设 $B\\setminus A$ 可数。则 $B=A\\cup(B\\setminus A)$ 是两个可数集的并($A$ 可数、$B\\setminus A$ 假设可数)。按教材 Exercise 0.3.24 的推论(可数集的子集可数)与 Assignment 3 第 3(a) 题的推广(两个可数集的并可数——对可数无限的情形用"偶数位放 $A$、奇数位放 $B\\setminus A$"的交叉枚举;若其中之一有限则更简单),$B$ 可数,与 $B$ 不可数矛盾。故 $B\\setminus A$ 不可数。 **这正是 Midterm 1(b) 的模板**(那里 $A=E$ 可数、$B=\\mathbb{R}$ 不可数,结论:$\\mathbb{R}\\setminus E$ 不可数)。 **(c) 真。** 证明:要证两个集合相等,分两个方向。 - **$\\subset$**:设 $y\\in f(A\\setminus C)$,则存在 $x\\in A\\setminus C$ 使 $y=f(x)$。由 $x\\in A$ 得 $y\\in f(A)=B$(满射);又若 $y\\in f(C)$,则存在 $c\\in C$ 使 $f(c)=y=f(x)$,由 $f$ 单射得 $c=x$,与 $x\\notin C$ 矛盾。故 $y\\notin f(C)$,于是 $y\\in B\\setminus f(C)$。(依据:像的定义 + 单射性。) - **$\\supset$**:设 $y\\in B\\setminus f(C)$。由 $y\\in B=f(A)$(满射),存在 $x\\in A$ 使 $f(x)=y$。若 $x\\in C$,则 $y=f(x)\\in f(C)$,与 $y\\notin f(C)$ 矛盾;故 $x\\in A\\setminus C$,从而 $y\\in f(A\\setminus C)$。(依据:满射 + 像的定义。) 两个方向都成立,故 $f(A\\setminus C)=B\\setminus f(C)$。∎ **补充警示(为什么必须同时用单射和满射)**:若去掉单射,(c) 会失败。取 $A=\\{1,2\\}$,$B=\\{a\\}$,$f(1)=f(2)=a$(满射非单射),$C=\\{1\\}$。则 $A\\setminus C=\\{2\\}$,$f(A\\setminus C)=\\{a\\}$,而 $f(C)=\\{a\\}$,$B\\setminus f(C)=\\varnothing$,两边不等。同时注意:一般的像算子**只满足** $f(A\\setminus C)\\supset f(A)\\setminus f(C)$ 这个方向(教材 Proposition 0.3.16 的精神:像是"较弱"的算子,原像才与集合运算完美交换),等式需要双射来"托底"——这也解释了为什么 Midterm 1(a) 考的是原像而不是像。